中央銀行職權
不丹皇家貨幣局(RMA)依據《2010年皇家貨幣局法案》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其首要目標是’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以實現和維持價格穩定’,而非經濟成長。
RMA對加密資產的波動性持有極度謹慎的態度
BTN與INR實施1:1硬掛鉤,需維持足夠外匯儲備
禁止居民透過加密貨幣將BTN轉換為美元,以保護貨幣錨
2011年金融服務法》
這是不丹在岸金融監理的”憲法”,建立了涵蓋銀行、保險、證券及”其他金融服務”的綜合許可製度。
第122條採取開放式定義,RMA有權將任何涉及資金管理的活動界定為受監管服務
第11條規定極為嚴格的高階主管及大股東適格性審查(Fit and Proper)
第14條要求任何導致控制權變更的交易必須事前獲得RMA書面批准
核心合規與風控職能不得外包
外匯管制與資本流動
《2020年外匯管理規則與條例》(FERR 2020)明確區分了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
經常項目:進口貨物、服務貿易支付相對自由
資本項目:嚴格管制,任何對外投資、證券投資均需RMA個案核准
“外匯平衡”要求:FDI企業若要匯出美元利潤,必須產生足夠的美元收入
在岸 vs GMC對比
| 維度 | 在岸體系 | GMC 特區 |
|---|---|---|
| 法律體系 | 大陸法系混合 | 普通法(新加坡 + ADGM) |
| 監管機構 | RMA、MoICE | GMCA |
| 加密政策 | 禁止(旅遊特例) | 允許(需 FSP 牌照) |
| 企業所得稅 | 25–30% | 0% |
| 外匯管制 | 嚴格管制 | 自由 |
| 目標企業 | 傳統產業、旅遊、BPO | Web3、金融科技、DeFi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