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公共服务局修订公务员资产申报规则:数字资产首次纳入法定申报范围,SC批准加密资产获政府体系合规身份

核心摘要

  • 马来西亚公共服务局(PSD)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发布通告,首次将数字资产纳入公务员法定资产申报范围,由证券委员会(SC)批准的数字资产与传统金融工具享受同等级别的申报义务。
  • 新规将私人和上市公司持股上限从原有 RM100,000 统一提升至 RM300,000(约 7 万美元),但数字资产、信托基金、合作社股份等累计持有亦受 RM300,000 上限约束。
  • 超出持股限额须向指定审批官(Approving Officer)申请批准,审批层级从首相(适用于政府首席秘书)逐级下放至各部门主管。
  • 新设专门秘书处负责审查申报申请、向部门主管提交建议,并对涉嫌不诚信行为向廉政单位报告——形成申报→审查→廉政追责三阶段闭环。
  • 此次修订背景为前反贪会主席 Azam Baki 持股争议事件,标志着马来西亚公务员廉政制度从传统资产监管向数字资产合规覆盖的实质性延伸。
📑 文章目录
  1. 事件背景:Azam Baki 争议触发制度修订 — 从反贪会主席持股丑闻到全面制度重建
  2. 新规核心条款:数字资产入表与持股上限调整 — 四类资产的申报细则与审批机制
  3. 制度创新:申报→审查→廉政追责三阶段闭环 — 专门秘书处与部门主管的双重审核架构
  4. 行业观察:数字资产合规身份的间接确认 — SC 批准数字资产获公务员申报表正式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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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公共服务局(Public Service Department, PSD)总监 Tan Sri Wan Ahmad Dahlan Abdul Aziz 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签发第 3/2026 号通告,对公务员持股与资产申报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在此次修订中,数字资产——仅限于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ecurities Commission, SC)批准的品种——被正式纳入法定申报范围,成为与上市公司股票、信托基金、合作社股份并列的第四类需申报资产。

事件背景:Azam Baki 争议触发制度修订

从反贪会主席持股丑闻到全面制度重建

此次修订的直接催化剂可追溯至 2022 年马来西亚前反贪委员会(MACC)主席 Tan Sri Azam Baki 的持股争议。Azam Baki 被曝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出当时公务员持股上限(RM100,000 或 5% 实缴资本),引发马来西亚社会对公务员资产申报制度漏洞的广泛讨论。尽管 Azam Baki 最终未被起诉,但该事件暴露了旧有申报制度的三大缺陷:持股上限偏低导致大量公职人员长期处于违规边缘、审批机制缺失导致超额持股缺乏合法化路径、资产类别覆盖不足导致数字资产等新型金融工具游离于监管之外。

修订目标与法律框架

PSD 通告明确指出,此次修订旨在”加强公务员队伍的诚信、问责与透明度,同时确保制度与当前发展保持同步”。通告自签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马来西亚联邦公务员体系全体官员。通告虽未专门针对数字资产单独立法,但将 SC 批准的加密资产纳入现有公务员资产申报框架,实质上是马来西亚廉政体系对数字资产合规地位的首次正式背书。

新规核心条款:数字资产入表与持股上限调整

四类申报资产及上限

新规对四类投资性资产分别设定了持股上限与申报义务:

  • 私人有限公司股份:单一公司持股不得超过实缴资本的 5% 或 RM300,000(以较低者为准);持有多家私人公司股份的累计价值不得超过 RM300,000。
  • 上市公司股份:累计持股价值不得超过 RM300,000。
  • 股权众筹(ECF)平台投资:单一公司投资不超过 RM10,000,12 个月内累计投资不超过 RM50,000,或遵循 SC 不时发布的限额规定。
  • 数字资产、合作社股份、信托基金、政府公司股份:累计持有价值不超过 RM300,000。此为通告中首次明确将数字资产列为独立资产类别,且将其与传统金融工具置于同一申报上限框架内。

超额持股审批机制

若公务员持股超出上述限额,须向指定审批官(Approving Officer)申请批准。审批层级依官员级别逐级上移:政府首席秘书(Chief Secretary to the Government)的审批官为首相;各部门总监(Director-General)的审批官为政府首席秘书。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资产价值低于 RM300,000 无需审批,仍须在申报系统中完整申报——”无需批准”不等于”无需申报”。

制度创新:申报→审查→廉政追责三阶段闭环

专门秘书处:从被动申报到主动审核

新规最具制度创新意义的是设立专门秘书处(Dedicated Secretariat),承担四项核心职能:审查资产申报申请、向部门主管提交审批建议、通知申报人审批结果、将有迹象表明不诚信行为或廉政风险的事项报告部门主管。这一架构将资产申报从”填表存档”转变为”主动审核+风险筛查”,形成申报→审查→廉政追责的三阶段闭环。

部门主管的裁量权与时限

部门主管(Head of Department)须独立判断官员是否具备持有申报资产的财务能力,以及资产是否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审查不满意时,须将案件移送廉政单位(Integrity Unit)或相应廉政职能部门处理;审查满意时,须在申请人提供完整信息后 30 日内完成确认。这一时限要求为行政审批效率提供了制度保障。

行业观察:数字资产合规身份的间接确认

SC 批准数字资产的”申报表席位”

从加密合规视角看,此次修订的深层意义不在于公务员申报制度本身,而在于马来西亚政府体系正式承认受 SC 监管的数字资产与传统金融工具具有同等法律地位。通告使用”digital assets approved by the Securities Commission”这一措辞,将申报义务限定于 SC 批准的品种,实质上是马来西亚数字资产监管框架(Capital Markets and Services (Prescription of Securities) (Digital Currency and Digital Token) Order 2019)在廉政合规领域的延伸应用。

对持牌机构与合规基础设施的间接影响

虽然 PSD 通告直接约束对象为公务员而非私营机构,但其制度效应可能向两个方向传导:第一,SC 对数字资产的审批标准可能因廉政合规需求而更加审慎,间接提升持牌加密交易所和数字资产发行方的合规门槛;第二,公务员群体的数字资产申报义务可能推动政府内部对数字资产监管框架的进一步完善,为未来更广泛的数字资产条例(如专业投资者准入标准、托管要求)提供先行制度经验。对于在马来西亚持牌或拟申请牌照的加密机构而言,PSD 通告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信号:政府体系正在从内部合规开始接纳数字资产,外部监管框架的成熟只是时间问题。

常见问题(FAQ)

Q1:PSD 通告是否意味着马来西亚政府正式承认数字资产为合法资产类别?

是的,但有限定范围。通告将申报义务限定于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C)批准的数字资产,这意味着只有进入 SC 监管框架的数字资产才享有此”申报表席位”。未获 SC 批准的代币或平台发行的资产不在此列。这一处理方式与马来西亚现行的数字资产监管体系一脉相承——SC 拥有对数字资产进行分类和审批的唯一权限。

Q2:此次修订对在马来西亚持有加密牌照的交易所意味着什么?

直接而言,几乎没有影响。PSD 通告约束对象为公务员,不涉及私营机构或交易所运营。但间接而言,SC 批准的数字资产被纳入政府合规体系可能增强市场对马来西亚加密监管框架稳定性的信心,并可能加速后续更多监管细则的出台——例如数字资产托管标准、持牌交易所报告义务等。


本文基于以下一手信源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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