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 GENIUS Act(2025 年 7 月 18 日签署成法)要求支付稳定币储备必须由联邦或州监管的金融机构托管,禁止发行人对储备自托管。
- GENIUS Act 生效日为 2027 年 1 月 18 日或实施细则发布后 120 天(以较早者为准);OCC 拟于 2026 年 11 月前发布最终规则。
- 合格托管人分四类:联邦/州银行与信托、SEC 监管实体(经纪商、注册投资顾问)、CFTC 监管实体(期货佣金商)。
- 加州 DFAL 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禁止无牌向加州居民提供数字金融资产服务,DFPI 已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开放牌照申请。
- DFAL 隔离义务为持续一对一(Financial Code §3503),无牌经营日罚最高 10 万美元,持牌人违规日罚最高 2 万美元。
📑 文章目录
- GENIUS Act 框架下的合格托管人资格 — 四类可托管实体的界定与 OCC 牌照进展
- 储备托管与资产隔离要求 — 1:1 储备、禁止自托管储备
- 加州 DFAL 的牌照与持续隔离义务 — 时间表、罚则与 §3503 隔离
- 已获监管认可的托管机构清单 — 主要受监管托管人状态
- 对机构合规路径的影响 — 发行人、基金与交易所的实务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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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支付稳定币与数字资产托管的监管框架正在从零散的州级规则走向联邦统一。GENIUS Act 确立了支付稳定币托管的首个联邦标准,而加州 DFAL 则自 2026 年 7 月起对向本州居民提供数字金融资产服务的机构实施牌照约束。两套规则叠加,使得「谁有资格托管客户加密资产」成为发行人、基金与交易所必须厘清的合规前提。
GENIUS Act 框架下的合格托管人资格
GENIUS Act 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签署成法,建立了支付稳定币托管的首个综合性联邦框架。其核心限制在于:仅受监管的金融机构可就支付稳定币、其储备或相关私钥提供托管服务。这意味着稳定币发行人的储备托管方必须满足特定的监管身份门槛。
哪些实体可成为合格托管人
依据该法,可被认定为合格托管人的实体分为四类:受 OCC 监管的国民银行及受美联储或 FDIC 监管的州银行;受州银行监管的州特许信托公司与银行;受 SEC 监管的经纪商、具备托管授权的注册投资顾问;受 CFTC 监管的具备相应托管权限的期货佣金商。该认定在实施细则落地前,应被视为对受监管机构的”前瞻性判断”,而非既成状态。
OCC 国家信托银行牌照进展
OCC 已在 2025 年 12 月 12 日有条件批准五家机构的国家信托银行牌照:Circle、Ripple、BitGo、Fidelity Digital Assets 与 Paxos。此外,Coinbase 的国家信托银行亦于 2026 年 4 月获得 OCC 初步有条件批准。这一波牌照审批,将多家原先以州信托公司身份运营的托管人纳入了联邦监管轨道(据 OCC 新闻稿,2026)。
储备托管与资产隔离要求
GENIUS Act 对储备资产的托管设定了严格标准,直接影响稳定币发行人的运营架构。
1:1 储备与隔离
托管人不得混淆自有资产与客户资产(有限例外除外);支付稳定币发行人必须将储备与运营资金隔离,并交由合格托管人持有。储备须以指定的高质量流动资产支持,包括现金、美国国债及回购协议,并维持 1:1 背书。
自托管储备不被认可
该法明确:稳定币发行人必须使用联邦或州监管的金融机构托管储备,储备自托管不符合 GENIUS Act 要求。对于依赖自托管或纯技术解决方案(如非托管密钥管理)的发行人而言,这意味着其储备托管安排需在生效日前完成整改。
加州 DFAL 的牌照与持续隔离义务
加州《数字金融资产法》(DFAL,编入 Financial Code Division 1.25)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禁止无牌向加州居民从事数字金融资产商业活动。DFPI 已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开始受理牌照申请(据 DFPI 官方页面)。
牌照时间表与罚则
DFAL 原定 2025 年 7 月 1 日生效,经 AB 1934 延后至 2026 年 7 月 1 日。无牌经营每日罚款最高 10 万美元,持牌人违规每日罚款最高 2 万美元(§3906),均持续累计至违规停止。DFPI 已据此执法,2025 年曾对一家加密 ATM 运营商处以 30 万美元和解罚金。
§3503 持续一对一隔离
Financial Code §3503 要求控制客户数字金融资产的持牌人,”始终维持足以满足客户总体权益的各类型资产数量”。这是一项持续的、一对一的隔离义务,适用于每一类资产、每一位持牌人,不设豁免下限,也不得以担保债券替代实际持有资产。能够持有这些资产的主体,须为州或联邦特许信托公司、满足 DFPI 资本与担保要求的持牌人,或 DFPI 另行批准的实体。
已获监管认可的托管机构清单
依据公开监管状态,目前被普遍视为合格托管人的主要机构包括(据 Astraea Law 分析,2026 年 6 月):Anchorage Digital(OCC 国家信托银行,自 2021 年);Gemini Custody、Coinbase Custody(均为 NYDFS 受限目的信托公司);BitGo、Paxos、Circle、Ripple、Fidelity Digital Assets(OCC 于 2025 年 12 月批准或转换国家信托银行)。需要区分的是,Fireblocks 的平台属于自托管技术,本身并非合格托管人。
对机构合规路径的影响
对稳定币发行人而言,GENIUS Act 生效后,储备托管方必须取得相应监管身份,单纯的技术托管安排不再满足要求。对管理客户加密资产的注册投资顾问与基金,合格托管人身份直接决定其能否合规持有资产。对计划进入加州市场的交易所与托管商,DFAL 的牌照门槛与持续隔离义务自 2026 年 7 月起成为硬性约束。机构在评估托管合作方时,应核验其持牌实体名称与监管登记,而非仅依赖营销表述。
常见问题(FAQ)
GENIUS Act 生效后,稳定币发行人还能自行托管储备吗?
不能。该法要求支付稳定币储备必须由联邦或州监管的金融机构托管,储备自托管不符合要求。发行人需在生效日(2027 年 1 月 18 日或细则生效后 120 天,以较早者为准)前完成储备托管安排的整改。
加州 DFAL 下,哪些主体有资格为客户持有数字金融资产?
持牌人须为州或联邦特许信托公司、满足 DFPI 资本与担保要求的持牌人,或 DFPI 另行批准的实体,并达到 DFPI 通过规则设定的安全与披露标准。同时须履行 §3503 的持续一对一隔离义务。
来源:
- Astraea Law, Qualified Crypto Custodians: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Under the GENIUS Act and California DFAL(2026 年 6 月)
- California DFPI, Digital Financial Assets 官方页面
- OCC, GENIUS Act Regulations: 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2026)
- OCC, Comptroller Gould Discusses Digital Asset Innovation, GENIUS Next Steps(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