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 迪拜金融服务局(DFSA)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起正式实施加密代币监管框架重大更新,将代币适用性评估从 DFSA 主导模式转变为机构自主评估模式
- DFSA 不再维护「Recognised Crypto Tokens」认可清单,持牌机构须依据五项法定标准对每个代币进行独立、有据可查的适用性判断
- 法币稳定币(Fiat Crypto Tokens)保留 DFSA 主导审批机制,目前仅 USDC、EURC、RLUSD 获认可
- 基金投资加密代币的量化门槛和限制全面取消,代之以基于风险评估和治理框架的定性管控
- 机构须具备3 个工作日内向 DFSA 提交评估记录的能力,负面指标触发举证责任倒置
📑 文章目录
- 事件概述 — 2026 年 1 月 12 日 DFSA 加密代币框架更新的核心变更
- 从监管审批到机构自评 — 认可清单废止与五项适用性标准的深度解析
- 法币稳定币的特殊通道 — DFSA 保留审批权的三类认可稳定币
- 基金与投资者保护的双重调整 — 量化门槛废除与强化定性管控
Aiying 艾盈是一家专注于传统金融及Web3的合规咨询服务机构,本文为团队原创,转载需授权。
2026 年 1 月 12 日,迪拜金融服务局(DFSA)正式实施了对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加密代币监管框架的重大更新。此次修订源于 2025 年 10 月发布的第 168 号咨询文件(Consultation Paper 168),是 DFSA 自 2022 年推出加密代币监管制度以来最具结构性的一次调整。核心变化在于:代币适用性评估责任从 DFSA 转移至持牌机构自身,同时 DFSA 停止发布「认可加密代币」清单。DFSA 政策与法律事务董事总经理 Charlotte Robins 表示,更新后的规则「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更大的清晰度和灵活性,确保 DIFC 加密代币监管制度与国际最佳实践保持一致」。
一、事件概述:DFSA 加密代币框架三年演进的关键一跃
从 2022 到 2026:三阶段制度演进
DFSA 的加密代币监管框架自 2022 年首次推出以来经历了持续迭代(DFSA 官方新闻稿,2026-01-12)。2022 年初始框架建立了以 DFSA 为中心的代币认可机制:机构须向 DFSA 申请将特定代币列入「Recognised Crypto Tokens」清单,DFSA 逐一代币进行适用性审查。2025 年 10 月,DFSA 发布 CP 168 咨询文件,提出向机构自主评估模式转型的方案。2026 年 1 月 12 日,更新后的规则正式生效。
新版框架的核心设计理念是「基于风险的监管」:DFSA 不再充当代币品质的「中央裁判」,而是将评估义务下沉至持牌机构,要求机构在合理基础上自行判断每个代币是否适用于其特定业务活动。2026 年 2 月,DFSA 进一步发布了加密代币常见问题解答(FAQ)文件,以支持机构理解和实施更新后的框架(DFSA Crypto Token FAQs,2026-02)。同月举办的 DFSA 数字资产网络研讨会吸引了超过 600 名来自金融服务和数字资产生态系统的参与者。
受影响的活动范围
更新后的框架适用于在 DIFC 内或从 DIFC 从事涉及加密代币的金融服务活动的机构,包括交易、基金管理、资产托管、咨询以及相关金融服务。值得注意的是,DFSA 的加密代币定义排除了非同质化代币(NFT)、实用型代币(Utility Tokens)以及政府/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AKW Consultants 分析,2026),但这些被排除于定义之外的代币类型仍可能受到 DIFC 反洗钱/反恐怖融资(AML/CFT)登记和合规义务的约束。
二、从监管审批到机构自评:五项标准的深度解析
认可清单的废止与机构责任的全面升级
新框架下最具标志性的变化是 DFSA 不再维护「Recognised Crypto Tokens」清单。机构在从事任何涉及加密代币的金融服务活动前,必须完成对每个代币的独立适用性评估,并得出有合理依据的结论。DFSA 同步取消了加密代币认可申请费(Rasmalegal 法律分析,2026)。
DFSA 的《监管指南》明确了五项法定评估标准(GEN Rule 3A.2.1):
- 代币特征(Token Characteristics):包括代币的目的、治理安排、创始团队背景与透明度
- 其他法域监管状态(Regulatory Status):代币是否已被其他金融监管机构评估或批准
- 市场规模与流动性(Market Size, Liquidity & Trading History):代币在全球市场的规模、流动性和交易历史
- 技术要素(Technology):代币所使用的底层技术、安全事件响应机制与网络韧性
- 合规兼容性(Compliance):使用该代币是否会妨碍机构遵守 DFSA 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包括 AML/KYC 义务
比例原则与情景化评估
DFSA 强调,代币适用性并非普适标签。同样的代币,对于从事基金管理的大型成熟机构与面向零售客户提供代理交易服务的小型机构,适用性评估结论可能合理不同。机构须根据自身的业务活动性质、客户群、运营规模与复杂度,在评估中确定各准则的相对权重(DFSA 监管指南:加密代币适用性评估)。
负面指标与举证责任倒置
《监管指南》附件中列出了一系列负面指标,一旦触发,举证责任即转移至机构。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其认定代币仍属适用的理由,并由客观证据支撑。负面指标涵盖了多个维度:代币特征方面的创始团队匿名、白皮书与实际用途严重脱节、开发方关联者持有超过供应量 15% 的集中度风险;监管状态方面的未经任何金融监管机构明确批准、曾受执法处分;市场方面的少数持有者显著影响价格、极端波动性;技术方面的缺乏安全事件响应机制、无法应对网络攻击(DFSA 监管指南 PDF 全文)。
记录保存也是新制度的重点要求之一。机构须建立正式的评估政策与程序,明确评估方法论和触发重新评估的条件,并具备在3 个工作日内应 DFSA 要求提交支持性记录的能力。此外,机构可以引用其他持牌机构已完成的代币评估作为参考,但这不豁免其自身的独立评估义务。
三、法币稳定币的特殊通道
DFSA 保留审批权的三类认可稳定币
与一般加密代币的机构自评模式不同,DFSA 对法币稳定币(Fiat Crypto Tokens)——即价值锚定单一法币的稳定币——保留了监管主导的审批机制。DFSA 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发布了《法币加密代币政策声明》(Policy Statement on Fiat Crypto Tokens),明确法币稳定币须经 DFSA 评估认可后方可在 DIFC 内使用(DFSA 加密代币监管页面)。
截至目前,DFSA 认可的合适法币稳定币仅包括 USDC、EURC 和 RLUSD。DFSA 对此类代币持更为审慎的立场,原因涉及系统性风险考量、储备资产质量与赎回机制设计,以及与稳定币相关的金融犯罪风险。这与全球主要法域对稳定币实施更严格监管的趋势一致——例如欧盟 MiCA 框架下的电子货币代币(EMT)制度以及香港金管局(HKMA)拟议的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
认可清单废止对稳定币业务的豁免
在新框架下,法币稳定币是唯一保留 DFSA 主导审批通道的代币类别。机构不得对法币稳定币自行进行适用性评估后即投入使用,必须等待 DFSA 的正式认可决定。Rasmalegal 的分析指出,这一差异化处理反映了 DFSA 对「稳定币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的特别关注。
四、基金与投资者保护的双重调整
量化门槛废除:从「能不能投」到「怎么管好」
基金投资加密代币是此次修订的另一重大变化。旧版框架对基金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加密代币设置了固定的量化门槛和结构性限制。新版框架全面废除了这些定量限制,允许国内基金、外部基金和外国基金直接或间接投资加密代币,条件是相关代币已通过适用性评估且机构实施了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DFSA 加密代币页面)。
然而,灵活性增加的背后是定性管控的全面强化。托管安排、估值方法、信息披露、治理架构以及借贷/杠杆限制等投资者保护要求仍然是 DFSA 监管框架的核心组成部分。Rasmalegal 将此概括为「移除一个粗放的量化限制器,同时维持——并在某些方面加强——定性控制」。
投资者保护的多维升级
除基金规则外,更新后的框架在多个维度加强了投资者保护措施:行为规则方面,更新了针对加密代币服务的客户沟通和信息披露要求;治理方面,强化了持牌机构对代币相关活动的内部控制和问责机制;托管方面,细化了加密资产的安全保管标准;报告方面,以更贴合市场发展和风险演变的比例原则重新校准了报告义务。
常见问题(FAQ)
Q1:在 DIFC 运营的持牌机构现在能否直接上架任何代币?
不能。机构必须对每个拟上架的加密代币完成独立的适用性评估,评估须围绕 DFSA 的五项法定标准进行,并以书面形式记录评估依据。如果代币触发《监管指南》附件中列出的负面指标(如创始团队匿名、白皮书与实际用途脱节、代币持有高度集中等),机构须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客观证据证明其仍认定代币适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法币稳定币(Fiat Crypto Tokens)完全排除在机构自评范围之外——机构须等待 DFSA 的正式认可决定。目前仅 USDC、EURC、RLUSD 三种稳定币获得 DFSA 认可。
Q2:此次更新是否意味着 DIFC 的加密监管比之前更宽松?
不完全是。从表面上看,认可清单的废止和基金投资门槛的取消似乎降低了准入门槛,但实质上,DFSA 通过强化机构的评估义务、文档记录要求和负面指标举证责任倒置机制,将监管压力从「事前审批」转变为「全程合规」。机构获得了更大的运营灵活性,但同时也承担了更重的合规责任。机构须建立正式的政策与程序、具备 3 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记录的能力,并确保持续监控代币适用性。对于合规能力薄弱的机构而言,新的制度实际上提高了运营门槛。
本文基于以下一手信源撰写:
- DFSA 官方新闻稿:《DFSA 实施加密代币监管框架重大更新》(2026-01-12)
- DFSA 加密代币监管官方页面
- DFSA:《加密代币常见问题解答(FAQ)发布》(2026-02)
- DFSA 监管指南:加密代币适用性评估(Thomson Reuters Rulebook)
- Rasmalegal:《DFSA 加密代币制度关键更新》(2026)
- AKW Consultants:《DFSA 监管下的加密代币适用性评估》(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