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 越南公安部(MPS)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公布《电子身份识别与认证法》草案,将数字资产、数据、应用程序、知识产权等非物质实体纳入电子身份识别范围。
- 草案定义五类识别主体:个人/组织、物理实体、非物质实体(含数字资产)、事件/交易/行为、位置/空间,要求建立统一的电子身份体系。
- 物理资产和非物质数字资产须与所有人或合法管理人的电子身份挂钩,涉及交易或法律程序时强制链接。
- 该法案不在国会原定立法议程内,通过第 125 号政府决议(2026 年 5 月 11 日)临时提速加入,公众征求意见截止 8 月 2 日。
- 若通过,越南将成为全球少数以成文法形式直接对数字资产实施电子身份标签化管理的司法管辖区,对 VASP 和加密持有者的 KYC/AML 义务产生深远影响。
📑 文章目录
- 事件概述 — 草案公布时间、立法背景与五类识别主体
- 数字资产的电子身份化机制 — 法律条款详解与合规含义
- 对加密行业的影响评估 — VASP 合规、持牌机构义务、跨境交易
-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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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7 月 13 日,越南公安部(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MPS)正式公布了《电子身份识别与认证法》(Law on Electronic Identification and Authentication)草案,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至 8 月 2 日。这份草案不只在越南国内引发广泛关注——它的核心条款将数字资产明确纳入国家电子身份识别体系,意味着越南有可能成为全球率先以成文法形式对数字资产施加系统性身份标签管理的司法管辖区之一。
事件概述:从「识别人」到「识别物」的跨越
立法起源与提速背景
越南现行的电子身份管理依据是第 69 号法令(Decree No. 69),但 MPS 在草案提交说明中明确指出,该法令「未提供足够的法律基础以扩大电子身份识别的范围、主体和模式」(据 Luật Khoa 杂志,2026-07-23)。因此,MPS 推动以更高层级的法律(而非行政法规)来确立电子身份体系的扩展。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并不在越南国会(National Assembly)原定立法议程中。MPS 通过提案推动政府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发布第 125 号决议(Resolution No. 125),将其临时补入国会议程——这表明越南政府对数字资产身份管理的高度紧迫感。
五类识别主体
根据草案第 3 条第 1 款,电子身份识别覆盖五类实体(据 Biometric Update,2026-07-29):
- 机构、组织和个人 — 传统身份识别主体
- 物理实体 — 产品、商品、设备、资产及其他有形物品
- 非物质实体 — 数据、应用程序、财产权、数字资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
- 事件、交易和行为 — 所有电子交易和操作记录
- 位置和空间 — 地理及数字空间
一旦完成识别,相关信息将关联形成电子身份(electronic identity),存储于国家电子身份识别系统中,使主管机构能够「在电子环境中唯一地标识该主体」。这意味着数字资产持有者将面临从「匿名持有」到「身份绑定」的根本性转变(据 吴说区块链,2026-07-29)。
数字资产的电子身份化机制:法律条款与合规含义
身份链接规则
草案第 9 条设定了严格的身份链接义务:
- 第 3 款:对于第一类(个人/组织)、第二类(物理实体)和第五类(位置/空间)主体,识别信息必须「与该实体所有人或合法管理人的电子身份挂钩」。当该实体参与交易或法律程序时,此链接成为强制性要求。
- 第 4 款:对于「事件、行为和交易」,识别信息必须「与所有参与方的电子身份挂钩」,同时关联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背景信息。
将上述规则应用到数字资产场景:任何数字资产的创建、转移、交易或质押行为,理论上都将触发电子身份链接义务。这与当前多数司法管辖区的「钱包地址 → 身份映射」模式不同——越南草案走得更远,要求资产本身(而非仅其流转环节)具备可追溯的电子身份标签。
与 VNeID 生态的衔接
越南已建成庞大的电子身份基础设施 VNeID。截至目前,该系统已为公民开通 9,700 万个电子身份账户,为组织开通 85.1 万个账户,其中超过 7,000 万个二级账户已完成激活(据 越南人民报,2026)。草案的目标是将这套成熟的身份体系从「人」扩展到「物」和「交易」,实现全链条电子身份覆盖。
对加密行业的影响评估
VASP 合规义务的重大扩展
虽然越南尚未建立类似香港 VASP 或欧盟 MiCA 的全面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牌照制度,但电子身份识别法的通过将为未来监管框架铺路。对于在越南运营或计划进入的 VASP:
- KYC 义务升级:客户身份不仅需与交易账户关联,还需与所持有的数字资产形成电子身份映射。这可能要求 VASP 建立额外的资产标识和追溯系统。
- 链上数据追踪:交易行为的电子身份化要求 VASP 记录交易的时间、地点、参与方和背景——这与 FATF Travel Rule 的方向一致,但覆盖范围更广。
- 跨司法管辖区冲突:对于持有多种数字资产的国际用户,越南的身份链接要求可能与来源国的数据隐私法规(如 GDPR)发生冲突。
持牌机构和机构投资者的考量
对于持有或管理数字资产的持牌机构(如持有新加坡 MAS MPI 牌照或香港 SFC 牌照的机构),若业务涉及越南客户或资产:
- 资产溯源:须评估能否满足越南对数字资产「与所有人电子身份链接」的要求,特别是在多层托管或质押场景下。
- 数据合规:机构需审查现有数据收集和存储机制是否符合越南对电子身份信息的安全要求。
- 业务连续性:草案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考虑到 MPS 的推动力度和政府决议的快速通过,正式的立法时间表可能较快。持牌机构应提前进行合规差距分析。
时间线与关键节点
| 时间 | 事件 |
|---|---|
| 2026 年 5 月 11 日 | 政府发布第 125 号决议,将草案补入国会立法议程 |
| 2026 年 7 月 13 日 | MPS 公布草案,启动公众征求意见 |
| 2026 年 8 月 2 日 | 公众征求意见截止 |
| 后续(待定) | 提交国会审议、表决 |
常见问题(FAQ)
越南目前有专门的加密资产牌照制度吗?
越南尚未建立类似香港 VASP 或新加坡 MPI 的全面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牌照制度。目前的监管以反洗钱(AML)为导向,通过越南国家银行(SBV)和 MPS 协同执法。2026 年的《国家数字化转型战略(2026-2030)》及本次电子身份识别法草案,均被视为建立正式加密监管框架的前奏。
该草案中的「数字资产」定义范围如何?
草案第 3 条第 1 款将数字资产归类为第三类「非物质实体」的子项,与数据、应用程序、财产权并列。草案未给出独立的数字资产法定定义,而是援引「符合数字技术工业法律规定的数字资产」这一外部参照——这意味着越南可能将在并行立法或后续实施细则中明确数字资产的界定标准,加密资产(cryptocurrency)、代币化证券(tokenized securities)及 NFT 是否纳入尚待观察。
本文基于以下信源撰写:The Vietnamese / Luật Khoa Magazine (2026-07-23)、Biometric Update (2026-07-29)、吴说区块链 (2026-07-29)、越南人民报 (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