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 日本一项获金融厅 FinTech 实证实验 Hub 支援的代币化存款跨行结算验证,已有 43 家机构参与。
- 参与方自 2026 年 8 月 20 日起开展全面验证,重点比较“干事行模式”和“代币化存款—稳定币联动模式”。
- 43 家参与者包括申请方、参与银行和观察方,不能写成“43 家银行已经共同上线系统”。
- 24 小时 365 日实时全额结算仍是验证目标,不是已经实现的商业服务。
- 项目仍在评估适法性、有用性和可实现性,不等于金融厅已向任何代币化存款产品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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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公布了什么
日本这次公布的是一项多机构验证的参与规模和测试方向,不是商业网络上线。
DCP、GMO Aozora Net Bank 与 ABeam Consulting 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发布联合新闻稿,称 43 家机构参与“代币化存款的银行间结算”验证。该项目此前于 4 月 3 日成为日本金融厅 FinTech 实证实验 Hub 的支援案件;金融厅在当天的记者会上把项目定位为:研究不同银行客户之间转移代币化存款时,如何让背后的银行间资金结算更顺畅。
联合新闻稿显示,参与方已于 8 月 20 日开始全面验证。43 家机构的角色并不相同,名单包括三家申请方、参与银行和观察方。参与银行主要对验证假设提出意见,观察方则可按需要提出问题、观点和顾虑,因此不能把参与数字简化为“43 家银行已经共同推出一个系统”。
为什么跨行结算仍是核心问题
代币化存款把以银行存款为基础的价值记录和转移功能延伸到区块链或其他分布式账本,但客户侧代币转移不会自动消除不同银行之间的结算关系。
如果付款人与收款人属于不同银行,系统不仅要更新客户侧的代币持有记录,还要回答至少三个问题:哪一种资产负责银行间最终结算;结算在什么时点具有终局性;某一参与方、网络或接口故障时,资金与记录如何恢复一致。
因此,这项验证的重点不是证明“代币可以转账”,而是把跨行场景中的结算资产、法律责任、系统互操作和故障处理放到同一套安排中检验。
两种验证模式有什么不同
模式一:代币化存款干事行模式
该模式拟由一家民营银行担任干事行,在用户之间发生代币化存款转移时,同时在干事行内处理与该转移相关的银行间结算。
验证重点包括:干事行承担什么角色;其他参与银行对干事行内结算资产拥有什么权利;流动性如何安排;以及结算终局、参与方违约和系统中断时的责任如何分配。
模式二:代币化存款—稳定币联动模式
用户侧仍发生代币化存款转移,但银行间结算部分拟使用稳定币完成。
这一路径连接两种不同安排:一端是以银行存款为基础的代币化存款,另一端是用于结算的稳定币。因此,项目需要分别确认发行与赎回责任、结算资产质量、参与资格,以及两套账本如何保持一致。不能因为二者都使用链上技术,就把代币化存款与稳定币视为同一种产品。
与既有结算系统衔接
除上述两种模式外,项目还会研究如何与现有结算系统连接。联合新闻稿没有宣布最终采用哪一种路径,也没有说明任何模式已经通过验证。
24 小时 365 日 RTGS 处于什么阶段
项目希望研究能否让相关交易以 24 小时 365 日的实时全额结算(RTGS)方式处理,并评估潜在业务机会、结算成本和风险影响。
这些都是验证目标,不是已经实现的结果。官方材料明确表示,项目正在从适法性、有用性和可实现性等角度开展验证。
对准备类似项目的机构而言,需要进一步证明的事项包括:非营业时间的流动性来源、交易排序和结算终局、误操作与争议处理、网络中断后的恢复机制、密钥与权限管理、参与方退出安排,以及与核心银行系统和合规监控系统的衔接方式。
金融机构应准备哪些材料
银行、支付机构或技术服务商评估类似架构时,应先建立分层责任表,而不是先从“采用哪条链”开始讨论。
| 检查主题 | 需要回答的问题 | 建议准备的证据 |
|---|---|---|
| 产品法律性质 | 客户持有的是银行存款、稳定币,还是其他数字价值?谁对持有人承担责任? | 法律结构图、产品条款、持有人权利与赎回说明 |
| 参与方职责 | 谁发行、谁记账、谁结算、谁保管密钥、谁处理投诉? | RACI 责任表、参与规则、服务协议 |
| 结算终局 | 何时不可撤销?链上记录与银行账簿不一致时以什么为准? | 结算规则、对账方案、异常与争议处理流程 |
| 流动性安排 | 全天运行时,谁提供结算资产和日内流动性? | 限额、流动性缓冲、压力测试和违约处置方案 |
| AML/CFT | 尽调、监控、可疑活动处理和跨机构协作分别由谁负责? | 风险评估、监控场景、升级与报告流程 |
| 技术与韧性 | 权限、密钥、接口、升级、停机和灾备如何控制? | 架构图、变更控制、渗透测试、连续性与恢复演练 |
这份清单不能替代日本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正式法律意见,但可以帮助项目在进入监管沟通或实证前,避免把技术可行性误当成法律和运营可行性。
香港项目如何理解这项验证
日本的实证安排不会自动改变香港的监管分类,也不能作为在香港开展发行或支付业务的授权依据。香港项目首先要判断,产品代表的是银行存款债权,还是以法定货币为参照、由发行人承担稳定价值和赎回责任的稳定币;还要区分发行、交易、托管、分销和支付等不同活动。
如果项目计划在香港发行法币参考稳定币,或在香港境外发行挂钩港元的稳定币,可以进一步核对香港稳定币发行人牌照申请完整指南。这条承接只适用于香港稳定币发行路径,不表示日本本次验证的参与者因此需要申请香港牌照。
对跨境团队而言,更稳妥的做法是分别完成日本与香港的产品定性、责任主体和许可边界分析,再讨论是否共享技术平台。共同使用区块链技术,不代表两地产品具有相同的法律性质。
常见问题
这是 43 家银行已经联合上线代币化存款网络吗?
不是。官方公布的是 43 家机构参与验证,参与者包括申请方、参与银行和观察方,角色不同;材料没有宣布商业系统上线。
日本金融厅是否已批准某项代币化存款产品正式运营?
没有这项证据。金融厅确认的是项目获得实证支援,目的是在受控验证中研究跨行结算问题。实证支援不能写成产品牌照或商业运营批准。
代币化存款是否等同于稳定币?
不等同。官方材料把代币化存款和稳定币分开,并将“代币化存款—稳定币联动”列为一种专门模式。具体法律性质仍要根据发行人、持有人权利、赎回安排和适用法律判断。
24 小时 365 日 RTGS 是否已经实现?
尚不能这样表述。官方材料把它列为希望验证的处理方式,并将适法性、有用性和可实现性列为评估维度。
香港团队是否可以直接复制日本模式?
不能直接复制监管结论。技术架构可以参考,但香港团队仍须重新判断产品属于银行存款、法币参考稳定币或其他安排,并分别核对发行、托管、交易、分销和支付活动的许可要求。
主要来源
- GMO Aozora Net Bank、DCP、ABeam 联合新闻稿:43 家机构参与代币化存款银行间结算验证(2026-08-26)
- 日本金融厅:2026 年 4 月 3 日大臣记者会,确认实证支援项目定位
- ABeam Consulting:同一联合新闻稿正式发布页(2026-08-26)
-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25 年报:法币参考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与跨境适用说明
编辑说明:本文仅依据截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可核验的一手公开材料整理。项目仍处验证阶段,后续模式、参与范围和结论可能变化。本文不构成日本或香港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