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税厅提议修法:自托管加密资产扣押将纳入刑事诉讼法专门规制

核心摘要

  • 韩国国税厅(NTS)调查人员在学术论文中正式提议修订《刑事诉讼法》,为自托管加密资产扣押设立专门规则,填补现行法律仅覆盖第三方托管资产的空白。
  • 提案核心设计:扣押令须明确资产种类、数量、地址及转移方式;被扣押资产应转入法院、权利人、被扣押人及调查机关四方共同管理地址,防范单一机关滥用或泄密。
  • 修法背景:2025年 NTS 曾因新闻稿照片意外泄露硬件钱包助记词,导致约480万美元(81亿韩元)被扣押资产被盗,暴露执法机关自托管资产保管能力不足。
  • 该提案与韩国 2026 年加密税务新政(虚拟资产收益超 250 万韩元部分按 22% 征税)及 CARF 跨境信息交换机制形成”税务申报—追踪—扣押”全链条闭环。
  • 若修法通过,韩国将成为全球首批在刑事诉讼法层面为自托管加密资产设立独立扣押程序的司法管辖区,对亚太地区加密税务执法具有示范效应。
📖 文章目录
  1. 修法提案的背景 — NTS 论文提议修法的触发因素与制度缺口
  2. 扣押程序的核心设计 — 四方共管地址、临时地址与扣押令格式
  3. 执法教训与制度改进 — 助记词泄露事件到专业托管机制
  4. 税务合规全链条闭环 — 从 CARF 跨境信息交换到自托管资产扣押

本文由 Aiying 艾盈合规团队原创,转载需授权。

韩国国税厅(National Tax Service, NTS)调查人员近日在一篇学术论文中正式提议修订韩国《刑事诉讼法》,为自托管加密资产的扣押设立专门法律规则。该提案直指现行刑事程序在虚拟资产领域的结构性空白——现有扣押制度基于传统金融资产设计,无法有效覆盖由私钥控制的去中心化钱包。

修法提案的背景

现行法律的不足

CoinDesk 援引韩国加密媒体 Digital Asset 报道,NTS 调查人员在论文中指出,《刑事诉讼法》现行扣押条款假定被扣押资产处于第三方(如银行、交易所)控制之下。但自托管加密钱包由私钥持有者单方控制,执法机关既无法通过向第三方下达扣押令来冻结资金,也无法确保扣押后资产的安全保管。这一法律缺口在韩国加密税务执法力度持续升级的背景下日益突出。

执法推动力

吴说区块链 报道,NTS 近年来已将加密资产追踪与扣押作为税务稽查的核心工具之一。2025 年,NTS 官员公开表示,若怀疑纳税人将加密资产转移至离线冷钱包以逃避税务,该机构已准备好进行入户搜查并扣押冷钱包与硬盘设备。然而,扣押之后的法律程序——如何确权、如何保管、如何变现——始终缺乏明确规范。此次修法提案正是对这一制度空白的直接回应。

扣押程序的核心设计

扣押令的格式规范

NTS 调查人员的提案对扣押令的内容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扣押令应当明确载明以下信息:资产种类(如 Bitcoin、Ethereum 等具体代币)、数量钱包地址接收地址转移方式保管方式。这一格式要求使虚拟资产的扣押令与传统金融资产的冻结令在法律清晰度上拉平,解决执法人员在执行时”不知从何下手”的操作困境。

四方共同管理地址机制

提案最具创新性的设计是建议将被扣押资产转入一个由法院、权利人(被扣押人)、被扣押相对人及调查机关四方共同管理的区块链地址。这类似于多重签名(multi-sig)钱包的法律化应用——任何单一机关无法独立转移资产,需多方联合签名方可执行。这一设计直接回应了此前 NTS 因单一机关控制私钥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临时地址的紧急保全机制

提案还设置了紧急情况下的保全路径:若存在资产被转移的即时风险(如被扣押人可能通过备份私钥远程转走资金),且暂时无法完成四方共管地址的设置,执法机关可先将资产转入法院预先指定的临时地址。该临时地址仅作为过渡保管措施,后续必须转入正式的四方共管地址。这一”先保全、后确权”的双阶段设计兼顾了执法效率与资产安全。

执法教训与制度改进

助记词泄露事件的影响

此次修法提案的紧迫性,很大程度上源于 2025 年一起广受关注的执法事故。据 Cryptopolitan 报道,NTS 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照片中,意外展示了存有被扣押加密资产的硬件钱包的完整 24 词助记词。数分钟内,一名匿名人士利用这些助记词转走了约 480 万美元(81 亿韩元)的被扣押代币。这一事件不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更严重动摇了公众对执法机关自托管资产管理能力的信任。

从自行保管到专业托管

事故发生后,NTS 已着手改革被扣押资产的保管模式。2026 年 3 月,NTS 宣布将在上半年选定专业私人保管机构来托管查获的数字资产,取代此前由调查人员自行保管硬件钱包的做法。选择标准包括安全资质、公司规模及保险覆盖范围。同时,NTS 正与行政安全部合作筹建一个专门的数字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查获资产的完整生命周期——从初始扣押到最终清算入库。韩国国家警察厅(NPA)也已完成首个”暗币”(匿名币)管理指南草案,针对无法存储在标准硬件钱包上的隐私币提出专门方案。

税务合规全链条闭环

从 CARF 到扣押执行的制度拼图

此次修法提案并非孤立动作,而是韩国加密税务合规体系的一块关键拼图。2026 年,韩国正式实施加密资产收益税——年度收益超 250 万韩元的部分按 22%(含地方税) 征税。与此同时,据 Gate News 报道,韩国正与美国的 CARF(Crypto-Asset Reporting Framework)跨境信息交换机制对接,获取韩国纳税人在海外交易所的加密资产信息。配合 NTS 部署的 Chainalysis 与 TRM Labs 链上追踪工具,韩国已构建起”跨境信息收集→链上追踪定位→税务稽查→资产扣押”的全链条执法能力。此次修法提案填补了链条末端的最后环节——自托管资产的合法扣押程序

对亚太地区的示范效应

若修法通过,韩国将成为全球首批在刑事诉讼法层面为自托管加密资产设立独立扣押程序的司法管辖区。这一立法动作对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等加密渗透率较高的亚太市场具有直接的参照意义。尤其是日本,其国税厅同样面临税务稽查中自托管资产扣押的法律依据问题,韩国经验可能成为区域性的立法模板。

常见问题(FAQ)

韩国现行法律能否扣押自托管加密资产?

现行《刑事诉讼法》的扣押制度基于传统金融资产设计,仅适用于银行账户、证券账户等由第三方托管的资产。对于由私钥控制的自托管钱包,执法机关缺乏明确的法律授权来执行扣押,也无法在扣押后确保资产的安全保管。这正是 NTS 此次提议修法的核心原因。

四方共管地址与多重签名钱包有何区别?

四方共管地址在技术层面与区块链上的多重签名(multi-sig)钱包类似,均需多方联合签名方可转移资产。但在法律层面,四方共管地址的角色分配——法院、权利人、被扣押人、调查机关——具有独特的制衡功能:法院代表司法中立性,调查机关代表执法利益,权利人代表权利保护,被扣押人代表程序参与权。任何单一机关均无法单方处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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