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 香港证监会(SFC)与中国证监会(CSRC)于2026年7月10日在香港召开第十七次高层执法合作会议,SFC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戴霖(Michael Duignan)与CSRC稽查局局长李宇白共同出席。
- 双方围绕重大跨境案件执法经验分享、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新型跨境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三大核心议题展开深入讨论,并就在现有框架下进一步深化协作进行探讨。
- 此次会议发生在 SFC 与 CSRC 及其他内地监管机构联合打击跨境证券与投资基金违规活动的背景下,对持牌机构的跨境业务合规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
- 对于持有 SFC 牌照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VATP)、持牌法团及注册机构而言,两地执法信息共享的深化意味着跨境客户 onboarding、反洗钱及投资者保护义务的执行标准将进一步趋严。
- CSRC 明确将”持续完善跨境执法协作机制,依法从严打击各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作为下一步工作方向,两地监管协同从定期会晤向实质性联合执法持续升级。
📑 文章目录
- 会议背景与参会人员 — 第十七次执法合作工作会议的基本信息
- 核心议题:从个案协作到系统性信息共享 — 三大讨论重点解析
- 持牌机构合规影响:跨境执法升级的三重信号 — 对 SFC 持牌实体的实质影响
- 制度背景:CSRC-SFC 跨境执法协作机制的演变 — 从历次会议看监管协同深化
-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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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SFC)与中国证监会(CSRC)近日在香港召开了第十七次高层执法合作会议,进一步巩固了两地证券监管机构在跨境执法领域的协作机制。在当前跨境证券活动日益复杂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VATP)加速持牌化运营的背景下,这一例行高层会晤释放了监管协同持续深化的明确信号。
会议背景与参会人员
第十七次高层会晤
据中国证监会官方通报(CSRC,2026年7月10日),此次会议按照两地证监会确立的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会晤机制召开,是自该机制建立以来的第十七次会议。SFC 方面由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 戴霖(Michael Duignan) 出席,CSRC 方面由稽查局局长 李宇白 出席。与过往会议一致,双方执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均参与了此次会晤(Yahoo Finance/Infocast,2026年7月10日)。
戴霖的致谢与展望
SFC 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戴霖在会议上感谢 CSRC 长期以来对 SFC 执法工作的支持,并强调”双方在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等方面持续深化合作,将提升执法成效和威慑力,促进两地金融市场稳健和有序发展”。这一表态凸显了香港监管方对跨境执法协同机制的高度依赖——尤其在涉及内地投资者通过香港持牌机构进行跨境证券交易的监管问题上,CSRC 的配合是 SFC 有效执法不可或缺的环节。
核心议题:从个案协作到系统性信息共享
三大讨论重点
根据 CSRC 官方通报,此次会议围绕以下核心议题展开:
- 执法工作通报与趋势研判:双方相互通报了近期两地资本市场执法工作情况、违法违规行为趋势及案件办理情况。这一环节为双方提供了对跨境违法行为的整体态势感知,有助于识别系统性风险而非仅关注个案。
- 跨境执法合作成效总结:双方回顾了两地跨境执法合作的工作成效,并就双方关注的重大案件办理进展进行了沟通。这显示 SFC-CSRC 协作已从初期的框架搭建进入实质性的联合办案阶段。
- 新型跨境违法行为打击与情报共享:双方重点讨论了打击新型跨境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情报共享等议题。CSRC 明确表示”将持续增强跨境执法协作效能,切实提升监管执法的有效性和震慑力”。
从”个案协作”到”系统性情报共享”的转变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会议议题中”加强情报共享”被单独列为讨论重点,而非法条框架下的被动配合。这表明两地监管机构正在从“触发式执法协作”(即有具体案件才启动合作)向”预防式情报共享”(即主动交换市场异常信号和风险预警信息)转型。对于持牌机构而言,这意味着两地的合规审查将越来越多地交叉引用对方的监管数据,单一法域的合规瑕疵可能在另一法域引发连锁监管反应。
持牌机构合规影响:跨境执法升级的三重信号
信号一:SFC 持牌机构面向内地客户的合规审查将持续收紧
此次会议的背景是 SFC 于 2026 年 5 月完成的对 12 家持牌经纪商 的专项检查,发现了系统性缺陷,包括 onboarding 管控不足、实益拥有人验证缺失及跨境账户监控薄弱。SFC 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发布了相关通函,与 CSRC 及其他内地监管机构针对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及投资基金相关活动的通知同步发布。正如 Sidley Austin 律所的分析指出,”这些行动反映了监管协调的深化,以及持牌机构跨境财富和资产管理服务面临的实质性升级的执法风险”(Sidley Austin,2026年6月)。
信号二: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VATP)亦在跨境执法覆盖范围内
虽然此次会议以传统证券执法为主要议题,但在香港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Cap. 571 下的 VATP 牌照及 Cap. 615 下的 TCSP 牌照)日趋成熟的背景下,SFC 与 CSRC 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同样覆盖虚拟资产领域。对于已获 SFC 发牌或正在申请中的 VATP 而言,任何涉及内地客户的跨境虚拟资产交易都将面临两地的双重合规审查——SFC 的 AML/KYC 要求叠加 CSRC 对跨境证券活动的监管限制。
信号三:持牌机构高级管理层的个人问责风险上升
SFC 在 2026 年 5 月通函中明确强调,高级管理层及负责人员(RO)须对跨境业务模式及中介关系行使有效监督。此次第十七次执法合作会议进一步强化了这一立场——当两地监管机构共享执法情报时,RO 对跨境业务合规的”不知情”抗辩将越来越难以成立。持牌机构的合规体系建设需从”形式合规”(满足最低文件要求)向”实质合规”(确保跨境业务全链条可追溯、可审计)转变。
制度背景:CSRC-SFC 跨境执法协作机制的演变
从谅解备忘录到定期会晤机制
SFC 与 CSRC 的执法协作框架始于早期的谅解备忘录(MoU)。第十七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双方已将这一机制制度化为定期高层对话平台。CSRC 在通报中明确将这一协作置于”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框架下,并引用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及新”国九条”部署,显示内地方面将两地执法合作提升至国家安全与金融稳定的战略层面。
持牌机构的合规行动建议
在两地执法协作持续深化的趋势下,SFC 持牌机构——尤其是从事跨境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及虚拟资产相关业务的机构——应当立即审视以下合规维度:跨境客户 onboarding 的实益拥有人穿透核查是否充分;面向内地投资者的产品营销是否依赖不合规的”反向招揽”(reverse solicitation)安排;跨境账户的持续监控机制是否能识别异常交易模式;以及高级管理层是否对跨境业务模式建立了有效的监督框架。
常见问题(FAQ)
SFC 与 CSRC 的执法合作会议多久召开一次?
SFC 与 CSRC 已建立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会晤机制。本次为第十七次会议,从频率推算,该机制通常以季度或半年度为周期召开。会议性质为高层战略对话,不直接发布对市场参与者的具体规定或处罚决定,但其讨论方向直接影响后续 SFC 的执法重点和检查频率。
这次会议对持有 SFC VATP 牌照的虚拟资产平台有何直接影响?
直接影响体现在两个层面:第一,SFC 对 VATP 的 AML/KYC 审查中将更严格地检视涉及内地客户的开户与交易活动——包括通过关联方、第三方代持或复杂信托结构进行的间接跨境交易;第二,若 VATP 同时涉及证券型代币(Security Token)的发行或交易,将同时触发 SFC 的证券法监管和 CSRC 对跨境证券活动的管辖关切,两地的联合执法风险显著上升。
来源:
- 中国证监会 — 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举行第十七次两地执法合作工作会议(2026年7月10日)
- Yahoo Finance/Infocast — 香港證監會與中國證監會舉行高層執法合作會議(2026年7月10日)
- 财华社 — 香港证监会与中国证监会举行高层执法合作会议(2026年7月10日)
- Sidley Austin LLP — Chinese Regulators Clampdown on Cross-Border Brokerage, Investment Fund Activities(2026年6月)
- SFC Regulatory Update — SFC and CSRC hold high-level enforcement cooperation meeting(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