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逾百投资诈骗受害者施压警方加速调查18家涉诈平台:SC-BNM双重牌照制度下的无牌经营合规警示

核心摘要

  • 2026年6月23日,马来西亚国际人道主义组织(MHO)召集逾100名投资诈骗受害者,向商业罪案调查部(CCID)提交18份备忘录,要求加速完成调查并提起公诉。
  • 涉案项目涵盖外汇交易、加密货币投资、海外基金、黄金、房地产、股票等六类领域,受害者称曾被承诺高回报、固定利润与保本,随后无法取回资金。
  • 部分案件调查已持续2至4年仍未移送起诉,MHO秘书长Hishamuddin Hashim强调受害者要的是”完成调查并提交检控”,而非仅立案。
  • 马来西亚对投资类业务实行SC-BNM双重牌照监管:数字资产受证券委员会(SC)监管,外汇与支付受国家银行(BNM)监管,无牌经营面临刑事处罚。
  • 该事件对在马来西亚运营或计划进入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与投资服务机构具有直接牌照合规警示意义。
📑 文章目录
  1. MHO 集会:百名受害者要求 CCID 加速查处 — 事件背景、涉案平台类型与受害者诉求
  2. 马来西亚投资监管框架:SC-BNM 双重牌照制度 — 数字资产与资本市场的牌照监管体系
  3. 无牌经营的合规风险与持牌路径 — 刑事后果、民事救济与合规优势分析
  4. 常见问题(FAQ) — 马来西亚投资牌照与受害者保护

本文由 Aiying 艾盈合规团队原创,转载需授权。

2026年6月23日上午,吉隆坡市区一场由马来西亚国际人道主义组织(Malaysia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Organisation,简称 MHO)召集的集会吸引了广泛关注。逾100名投资诈骗受害者聚集现场,向马来西亚商业罪案调查部(CCID)正式递交18份备忘录,要求警方加速完成对18家涉嫌集团式诈骗的公司与投资平台的调查,并尽快移送检控。该事件将马来西亚投资市场监管的执行效率与牌照合规缺口再次推至台前。

MHO 集会:百名受害者要求 CCID 加速查处

18 家涉诈平台涉案特征

据 MHO 秘书长 Datuk Hishamuddin Hashim 在集会现场透露,该组织已收到涉及全国数百名受害者的投诉,部分案件可追溯至数年前。尽管多份警方调查文件(Investigation Papers)已经立案,但受害者对长期缺乏检控进展日益不满(New Straits Times,2026-06-23)。

Hishamuddin 在现场声明中特别强调:”受害者要的不仅是立案,而是完成调查并提交检控。有些人已经等了两年、三年甚至四年,仍然没有看到责任人被带上法庭。”他同时澄清,MHO 并非指控警方怠于调查,事实上该组织此前推动的许多案件已成功走向检控阶段,但本次涉及的18宗案件因损失金额巨大、等待时间漫长而需要更高的执法紧迫性。

从涉案项目类型来看,这些投诉涵盖了外汇交易、加密货币投资、海外基金、黄金、房地产、股票、合作社、自动售货机业务以及债务管理计划等多类投资标的。值得注意的是,Hishamuddin 指出本案与常见的纯线上诈骗有所不同——许多受害者曾在投资推介会或促销活动中与幕后操作者直接会面,由此建立的社交信任成为招募手段的核心机制(WikiFX,2026-06-23)。

受害者结构与社会影响

从受害者构成来看,退休人士与年长者在此次集会中占据了显著比例,许多人在相信保本承诺后投入了相当比例的毕生积蓄。社交信任被武器化为招募工具后,不少受害者还将家人或同事引入了同一平台,进一步放大了损失范围与心理创伤。从更广泛的执法信号来看,当欺诈操作者可以在不面临追诉的情况下持续活动,或轻易注销后以不同名称重组运营,市场传递的信号将助长而非遏制集团式诈骗

马来西亚投资监管框架:SC-BNM 双重牌照制度

数字资产与资本市场的 SC 监管

马来西亚对投资类业务实行双重监管模式:证券委员会(Securities Commission Malaysia,简称 SC)负责监管数字资产与资本市场活动,国家银行(Bank Negara Malaysia,简称 BNM)负责外汇与支付领域监管。根据《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Capital Markets and Services Act 2007,简称 CMSA),任何在马来西亚从事证券交易、基金管理、投资咨询等受监管活动的个人或实体,须持有 SC 颁发的相应资本市场服务牌照(Capital Markets Services Licence,简称 CMSL)。

在数字资产领域,SC 于2019年发布《资本市场(证券处方)(数字货币与数字代币)令》,将具备证券属性的数字资产纳入 CMSA 监管范围。目前马来西亚仅有三家持牌数字资产交易所(Luno、Sinegy、Tokenize)获准运营,任何未注册的加密货币交易或投资平台均构成无牌经营违法行为。

BNM 对外汇与支付领域的监管角色

涉及外汇交易、汇款、货币兑换等业务的平台,需受 BNM 根据《2013年金融服务法》(Financial Services Act 2013)和《2011年货币服务业务法》(Money Services Business Act 2011)的监管约束。从事资金接收、汇款、货币兑换等活动的实体,须持有 BNM 颁发的货币服务业务牌照(Money Services Business Licence)。本案中大量涉及外汇交易与海外基金的平台,若未持有相关牌照,其经营活动本身已构成监管违规。

无牌经营的合规风险与持牌路径

刑事后果与民事救济

在马来西亚,未经授权从事受监管的资本市场活动可依据 CMSA 面临最高10年监禁与不超过1,000万马币罚款的刑事处罚。涉及欺诈元素的投资骗局还可同时适用《刑事法典》(Penal Code)第415条(诈骗罪)与第420条(诈骗与不诚实地诱导交付财产),后者定罪可处不少于1年、最高10年监禁及鞭刑,另加罚款。此外,CCID 可援引《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AMLA 2001)对涉案资产实施冻结与充公。

在民事救济层面,受害者可通过集体诉讼(Representative Action)或向 SC 的投资者赔偿基金提出申诉,但实际执行中面临调查周期长、资产追回率低等现实困难。本次 MHO 集会的核心诉求——”完成调查并移送检控”——正是试图在刑事路径上实现突破,以刑事定罪为民事追偿提供基础。

持牌经营的合规优势

对于在马来西亚或计划进入马来西亚市场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投资管理机构与支付服务商而言,本次事件提供了清晰的牌照合规信号:

  • SC 注册数字资产交易所(DAX):从事加密货币交易须向 SC 申请注册为认可市场运营商(Recognised Market Operator,简称 RMO),满足资本充足率、客户资产隔离、AML/CFT 合规等持续义务。
  • CMSL 牌照:从事基金管理、投资咨询、公司金融等资本市场服务,须持有 SC 颁发的 CMSL 牌照,按业务类型设定最低资本要求。
  • BNM 货币服务业务牌照:涉及汇款、货币兑换、批发货币等业务须持有 MSB 牌照,满足反洗钱与客户尽职审查(CDD)义务。

持牌经营不仅为机构提供法律确定性,也构成投资者信任的核心基础。当 MHO 集会中的受害者描述”在推介会上与操作者直接会面”的场景时,无牌平台正是利用了持牌机构才具备的专业外观与社交信任进行欺诈招募,这进一步凸显了牌照制度在投资者保护中的筛选功能。

常见问题(FAQ)

马来西亚投资者如何核实一个投资平台的牌照状态?

投资者可通过SC 官方网站的”投资者警示列表”(Investor Alert List)与BNM 的”金融消费者警示列表”(Financial Consumer Alert List)查询平台是否持牌或被列入警示。同时,可通过 SSM(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查询平台的注册状态与董事信息。对于自称持有海外牌照的平台,建议通过该司法管辖区监管机构的公开注册系统进行跨境核实。

马来西亚投资诈骗受害者可通过哪些渠道寻求救济?

受害者可向CCID 商业罪案调查部报案,同时通过 MHO 等非政府组织寻求集体维权支持。在民事层面,可向 SC 的投资者赔偿基金(Securities Industry Dispute Resolution Center,简称 SIDREC)提交争议解决申请。若涉及 BNM 监管的支付服务,还可向 Ombudsman for Financial Services(OFS)提出投诉。


参考来源:

此頁面已更新

此內容已更新並移至新的頁面。
請點擊下方按鈕前往最新版本。

前往新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