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阪交易所拟于2028年推出比特币期货:FSA修订《投资信托法》为持牌加密衍生品铺路

核心摘要

  • 日本交易所集团(JPX)旗下大阪交易所宣布计划于2028年推出比特币期货市场,服务持有比特币 ETF 的机构投资者对冲需求。
  • 日本金融厅(FSA)同步推进《投资信托法》施行令修订,将加密资产正式纳入投资信托”特定资产”范围,为合规期货市场提供法律基础。
  • 大阪交易所社长多贺谷彰在接受日经新闻采访时确认该计划,强调以”审慎有序”方式为机构提供受监管的加密衍生品基础设施。
  • 此举将使日本成为亚洲首个在持牌交易所推出比特币期货的主要经济体,与新加坡、香港在加密衍生品领域的监管竞赛进一步升级。
  • 日本目前已允许比特币现货 ETF 投资信托存在,此次修法将打通ETF→期货对冲的完整持牌资管链条。
📑 文章目录
  1. 事件背景:大阪交易所的2028年路线图 — 社长采访中披露的核心计划与推出逻辑
  2. 监管铺路:FSA修订《投资信托法》施行令 — 将加密资产纳入”特定资产”的法律意义
  3. 机构需求驱动:比特币ETF对冲工具的缺位 — 持牌资管机构为何需要本地合规期货市场
  4. 亚洲加密衍生品竞争格局 — 日本 vs 新加坡 vs 香港的牌照路径差异

本文由 Aiying 艾盈合规团队原创,转载需授权。

2026年6月11日,日本交易所集团(JPX)旗下大阪交易所社长多贺谷彰在接受日经新闻(NIKKEI Financial)采访时明确表示,计划于2028年在大阪交易所正式推出比特币期货市场。这一表态标志着日本在持牌加密衍生品领域迈出实质性一步——此前日本虽已允许比特币现货 ETF 在投资信托框架内运作,但始终缺乏本地合规的期货对冲工具。

事件背景:大阪交易所的2028年路线图

社长亲述:从修法到上线的完整路径

多贺谷彰在采访中阐述了推出比特币期货的双重逻辑:一方面,日本金融厅(FSA)正在推进《投资信托法》施行令的修订工作,计划在2028年前将加密资产正式纳入投资信托的”特定资产“范围;另一方面,大阪交易所希望在法律框架就位后,第一时间提供合规衍生品以满足机构风险管理需求。

这一时间表与FSA的修法节奏高度同步。根据日本交易所集团的规划,2028年将成为日本加密资管基础设施的关键节点:FSA完成修法 → 资管公司可发行含加密资产的投资信托 → 大阪交易所推出比特币期货 → 持有 ETF 的机构投资者获得本地对冲渠道。

日本加密监管的”渐进式”路径

日本在全球加密监管中一直采取“先立法、后开放”的策略。从2017年修订《资金结算法》要求加密交易所注册,到2020年《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正案将加密衍生品纳入监管,再到此次《投资信托法》施行令修订,每一步都在既有法律框架内推进。

与一些司法管辖区(如迪拜 VARA 的”监管沙盒→全面牌照”路径)不同,日本的监管演进更接近传统证券市场的牌照逻辑:先有法律定义、再有牌照类别、最后才开放产品。这种模式虽然速度较慢,但为持牌机构提供了极高的法律确定性

监管铺路:FSA修订《投资信托法》施行令

“特定资产”定义扩展的法律意义

目前《投资信托法》施行令对投资信托可投资的主要对象——”特定资产”——有明确的列举范围,加密资产尚不在其中。FSA 计划在2028年前完成的修订,核心就是将加密资产(尤其是比特币等主流数字资产)新增为”特定资产”类别

这一修订的法律影响是多层次的:

  • 资管公司层面:日本持牌资管公司(金融商品交易业者)将可以合法发行包含比特币敞口的投资信托产品,而非只能通过海外 ETF 或信托凭证曲线配置。
  • 交易所层面:大阪交易所作为《金融商品交易法》下的金融商品交易所,将有明确法律依据上市比特币期货合约。
  • 投资者层面:日本机构投资者(养老金、保险公司、银行信托账户)可在 fiduciary duty(受托责任)框架内配置加密资产,无需担心合规审计风险。

与日本现有加密法规的衔接

此次修法并非孤立的监管动作,而是日本加密监管体系的自然延伸。此前,《资金结算法》已覆盖加密交易所的注册与反洗钱义务,《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正案已覆盖加密衍生品交易,而《投资信托法》的修订将补齐”资产管理”这最后一块拼图。三者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交易→衍生品→资管”持牌闭环。

机构需求驱动:比特币ETF对冲工具的缺位

日本机构投资者的”对冲困境”

大阪交易所推出比特币期货的首要驱动力,是本地合规对冲工具的严重缺位。目前日本机构投资者如持有比特币 ETF(包括在海外交易所上市的现货 ETF 或日本国内的信托凭证),面临的对冲选择极为有限:要么通过海外交易所(如 CME)进行期货对冲(涉及跨境合规成本),要么完全暴露于比特币价格波动。

在受监管的本土交易所推出比特币期货后,持有 ETF 敞口的机构可以在同一监管体系内完成ETF建仓→期货对冲的闭环操作,大幅降低操作复杂度和跨境合规风险。

期货市场对价格发现的积极作用

除了对冲功能,在持牌交易所上市比特币期货还将带来价格发现的正面效应。目前全球比特币衍生品交易量高度集中于不受日本监管的离岸交易所(如Deribit、Binance),日本机构投资者对这些平台的合规顾虑使其难以有效参与。大阪交易所的期货市场将为亚洲时区提供一个受FSA监管的价格基准,有助于减少离岸市场操纵对日本投资者的影响。

亚洲加密衍生品竞争格局

日本 vs 新加坡 vs 香港的三条路径

大阪交易所2028年推出比特币期货的计划,使亚洲三大金融中心在加密衍生品领域的竞争格局进一步明朗:

维度 日本(大阪交易所) 新加坡(SGX) 中国香港(HKEX)
产品路径 比特币期货(2028) 暂无持牌加密衍生品上市计划 虚拟资产期货 ETF(2025年已上市)
监管机构 FSA(金融厅) MAS(金管局) SFC(证监会)
法律基础 《投资信托法》修订后 《证券与期货法》 《证券及期货条例》
机构参与 先修法→再开放,稳健路径 以机构代币化为主 专业投资者限制

对亚太持牌机构的影响

大阪交易所的比特币期货计划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G7经济体正在将加密衍生品纳入传统持牌交易所轨道。对于已在日本持有金融商品交易业牌照的机构(包括外资券商和资管公司),这一发展为拓展加密衍生品业务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路径。

对在亚太多法域布局的持牌加密机构而言,日本的选择提供了一个独特的”传统交易所+加密资产“模式参照——不同于香港的”专业投资者限制”和新加坡的”机构代币化优先”路径,日本的策略是在完全修订基础法律后,以持牌交易所为核心载体推出产品。这一模式的法律确定性最高,但时间成本也最长(从2025年FSA宣布改革计划到2028年产品上线,前后约三年)。


常见问题(FAQ)

大阪交易所的比特币期货何时可以交易?

根据大阪交易所社长多贺谷彰的公开表态,计划于2028年正式推出。这一定位与FSA完成《投资信托法》施行令修订的时间表保持一致。具体上线日期取决于修法进度和交易所自身的系统准备情况,目前尚未公布精确日期。

日本现行的加密监管框架是否允许比特币期货?

目前尚未完全允许。《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正案(2020年生效)已将加密衍生品纳入监管范围,但《投资信托法》施行令尚未将加密资产列为”特定资产”。FSA 此次修法的目的,正是补齐这一法律缺口。修法完成后,大阪交易所将具备上市比特币期货的完整法律基础。


来源

本文基于以下一手及权威信源撰写:

此頁面已更新

此內容已更新並移至新的頁面。
請點擊下方按鈕前往最新版本。

前往新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