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 越南财政部正式提议修订《中小企业支持法》,允许中小企业以数字资产、虚拟资产和知识产权作为银行贷款抵押物,为东南亚首个将数字资产纳入银行贷款抵押体系的立法提案
- 政策瞄准融资结构性失衡:中小企业占越南企业总数超过98%,但贷款余额仅占银行体系总信贷的约20%
- 从2017年禁止虚拟资产支付,到2025年启动加密交易所五年试点,再到2026年赋予数字资产机构合法性,越南加密监管路径正在发生根本性转变
- 草案预计2026年10月提交国会审议,若通过将于2027年7月1日生效,数字资产估值标准、银行风控指引等实施细则仍有待完善
- 该政策将催生加密资产估值、托管、清算三大合规服务需求,为亚太持牌金融机构在越南市场布局提供新的业务入口
文章目录
- 政策核心:从禁止到合法化的监管转向 — 越南加密监管八年演变与财政部提案的关键突破
- 数字资产抵押的制度设计 — 可抵押资产范围、适用主体与银行执行机制
- 对越南加密合规生态的催化效应 — 估值、托管、清算三大服务需求与牌照机遇
- 东南亚区域对比:越南的制度先发优势 — 与新加坡、泰国在数字资产金融服务合规方面的路径差异
本文由 Aiying 艾盈合规团队原创,转载需授权。
2026年5月底,越南财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正式将一项突破性修订提案纳入《中小企业支持法》修订草案:允许中小企业(SMEs)以数字资产、虚拟资产和知识产权作为银行贷款抵押物。该草案目前正公开征求意见,预计2026年10月提交国会审议,若获通过将于2027年7月1日正式生效。在东南亚各国纷纷探索数字资产监管路径的背景下,越南以「贷款抵押」为突破口,为加密资产赋予了前所未有的机构合法性——这标志着从「禁止交易」到「纳入金融体系」的根本性政策转向(Viet Nam News,2026年5月29日)。
一、政策核心:从禁止到合法化的监管转向
1.1 越南加密监管的八年轨迹
越南加密资产监管政策的演变可分为三个明显阶段:
- 2017-2024年:全面禁止阶段 — 越南国家银行(SBV)于2017年明令禁止使用虚拟资产作为支付手段,导致加密资产的所有权和交易处于法律灰色地带。尽管个人持有和P2P交易从未被明文禁止,但加密资产在法律上不被承认具有财产属性
- 2025-2026年:试点开放阶段 — 越南政府启动为期五年的加密资产交易所监管试点计划,涵盖银行和企业集团参与的持牌交易所运营。同时,财政部发布加密资产交易税通知草案(拟征收0.1%交易税),Bithumb与SSI Digital签署MOU拟在越南设立持牌交易所,OKX Ventures投资CAEX Exchange并参与监管试点
- 2026年5月至今:制度合法化阶段 — 财政部将数字资产纳入《中小企业支持法》贷款抵押条款,标志着越南在东南亚率先从立法层面承认数字资产的财产属性和金融工具地位
这一政策转向的直接驱动力是越南中小企业面临的严重融资失衡:中小企业占越南注册企业总数的超过98%,雇佣了全国约50%的劳动力,但其银行贷款余额仅约3.8千万亿越南盾(约1,442亿美元),占银行体系总信贷的约20%(Crypto Briefing,2026年5月)。大量科技初创企业拥有数字资产和知识产权,却因缺乏房地产等传统抵押物而无法获得银行信贷。
1.2 中小企业支持法修订的核心条款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修订草案,核心条款集中在扩大可接受抵押资产范围和鼓励银行信贷创新两个方面:
- 可抵押资产范围:未来形成的资产、财产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数字资产、虚拟资产及其他符合越南法律的合法资产——这是越南法律文本中首次将「数字资产」和「虚拟资产」明确列为可抵押资产类别
- 银行信贷创新:草案鼓励信贷机构根据企业的信用评级、商业计划、市场扩张潜力和现金流发放贷款,减少对固定资产抵押的过度依赖
- 绿色与创新激励:从事可持续发展项目的中小企业可优先获得信用担保、优惠融资和利率支持,服务绿色转型的资产可享受加速折旧
该提案与越南政治局第68-NQ/TW号决议保持一致,后者将私营经济部门定位为国家经济的关键驱动力。财政部同时承认,现有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尚未达到预期效果」,制度性改革势在必行。
二、数字资产抵押的制度设计
2.1 可抵押资产范围分析
草案对可抵押数字资产的定义较为宽泛,「数字资产」和「虚拟资产」两个概念并行使用,但未给出明确的分类标准。从实践角度推断,可能包括以下资产类别:
| 资产类别 | 典型示例 | 估值难度 |
|---|---|---|
| 主流加密资产 | BTC、ETH、USDT、USDC | 低(市场深度高,有成熟价格发现机制) |
| 稳定币 | USDT、USDC、DAI | 极低(法币锚定,价值稳定) |
| 代币化资产 | 代币化国债、RWA代币 | 中(依赖底层资产评估) |
| NFT/数字收藏品 | 艺术品NFT、虚拟地产 | 高(流动性不足,主观性强) |
2.2 银行执行层面的待解难题
尽管政策方向明确,银行在落地执行中仍面临三个核心技术性问题:
- 估值标准缺失:数字资产的高波动性使贷款价值比(LTV)的设定极为复杂。以比特币为例,年化波动率通常在60-80%,银行需建立动态LTV调整机制和追加保证金(margin call)流程
- 托管基础设施空白:越南商业银行目前不具备加密资产托管能力。贷款期间抵押品的保管方式——是银行自行建立托管系统、委托持牌托管机构,还是通过智能合约锁定——尚未明确
- 清算机制未定义:一旦借款人违约,银行如何合法处置抵押的数字资产?是否需要持牌交易所参与清算?清算价格如何确定?这些问题需在2026年10月至2027年7月的实施细则制定期间逐一解答
三、对越南加密合规生态的催化效应
3.1 三大合规服务需求的涌现
数字资产抵押政策的落地将催生一系列合规服务需求,对持牌机构而言是重要的业务入口:
- 加密资产估值服务:银行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贷款抵押物的初始估值和持续重估。在波动的市场环境下,每日或每周的重估机制将成为标配需求
- 持牌托管服务:商业银行倾向于将抵押物委托给受监管的第三方托管机构。越南可能参考新加坡《支付服务法》(PSA)和香港《打击洗钱条例》(AMLO)的托管牌照制度,在此次试点中催生本土持牌加密资产托管服务商
- 智能合约清算方案:通过链上智能合约实现抵押物的自动清算,可降低银行的清算成本和对手方风险。但智能合约的法律效力和审计要求仍需监管明确
3.2 对外资持牌机构的潜在影响
对于已在亚太持有加密资产相关牌照的机构(如新加坡MPI牌照、香港VATP牌照),越南的数字资产抵押政策提供了新的跨境业务拓展方向。外资机构可为越南商业银行提供估值模型、托管基础设施和合规框架咨询等技术支持服务。但需注意越南对外资在金融服务领域的持股比例限制和本地化要求。
四、东南亚区域对比:越南的制度先发优势
4.1 区域数字资产金融服务合规格局
| 国家 | 加密资产法律地位 | 抵押贷款政策 | 监管成熟度 |
|---|---|---|---|
| 越南 | 2026年立法承认财产属性 | ✅ 草案明确允许 | 🟡 立法起步阶段 |
| 新加坡 | PSA下DPT监管框架 | ❌ 未明确规定 | 🟢 高度成熟 |
| 泰国 | 数字资产法框架 | ❌ 未明确规定 | 🟡 中等成熟 |
| 马来西亚 | SC数字资产监管框架 | ❌ 未明确规定 | 🟡 中等成熟 |
4.2 越南模式的制度创新意义
越南选择以「贷款抵押」而非「证券化发行」或「交易所交易」作为数字资产纳入金融体系的切入点,这一路径具有独特的制度创新意义。与新加坡、中国香港等成熟监管法域侧重于投资者保护和市场秩序的监管逻辑不同,越南从资产效用和金融包容性的角度切入,回应了国内市场最紧迫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这一模式可能为其他新兴市场国家提供一种新的数字资产监管范式。
然而,数字资产抵押体系的有效运行高度依赖估值标准、托管基础设施和清算机制三大支柱的同步建设。从2026年10月草案提交国会到2027年7月预计生效,留给越南监管机构和银行体系准备的时间仅约14个月。
常见问题(FAQ)
越南这项政策对持牌加密资产机构有何具体影响?
数字资产抵押政策将创造估值、托管和清算三大合规服务需求。持有新加坡MPI牌照或香港VATP牌照的机构可以为越南商业银行提供加密资产托管基础设施和估值模型等技术服务。但外资机构需关注越南金融服务领域的外资持股限制和本地化运营要求。
草案何时生效?银行何时可以接受数字资产抵押?
当前草案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预计2026年10月提交国会审议,若获通过将于2027年7月1日生效。但银行在实际接受数字资产抵押之前,还需等待越南国家银行(SBV)出台具体的估值标准、托管指引和风控要求等配套实施细则。建议关注2026年下半年越南国家银行的配套规范性文件发布。
来源:
- Viet Nam News — Ministry proposes allowing SMEs to use digital assets as collateral for bank loans, 2026年5月29日
- Crypto Briefing — Vietnam’s Ministry of Finance proposes using digital assets as loan collateral, 2026年5月31日
- Vietnam Investment Review — SMEs may use digital assets as collateral under proposed law, 2026年5月
- 吴说区块链 — 越南财政部拟允许中小企业以数字资产作贷款抵押,2026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