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
客户要求匿名、隐瞒实际交易人或把一笔交易拆成多笔时,前线不应把它当作普通议价要求继续成交。正确动作是先暂停或限制交易,保存客户原话和交易资料,重新核实身份、实益拥有人、资金和钱包来源、交易目的及第三方关系,然后升级给合规负责人或MLRO判断是否增强尽调、拒绝交易或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前线不能教客户如何调整金额避开审查,也不能向客户透露内部是否正在考虑可疑交易报告。
第一步:先分清“隐私”与“匿名”
正常客户可以关心商业保密,但仍应向受监管或承担AML/CFT责任的服务商提供法定尽调资料。以下要求不是普通隐私:
- 不愿提供真实姓名、公司、实益拥有人或授权人;
- 要求用他人银行账户、钱包或公司代付代收;
- 拒绝解释钱包控制权或资金与财富来源;
- 要求内部记录只写代号,不保留实际交易人;
- 明确要求“不要触发合规”“不要留记录”。
出现这些情况,前线不应承诺可以匿名成交。
第二步:识别拆单和第三方代付
拆成多笔不一定自动等于洗钱,但若大额交易本可一次完成,却被无合理商业原因地拆成多笔、多人、多钱包或多天进行,就是典型的结构化风险信号。
需要重点核对:
- 拆单是否为了避开金额、审批、监控或申报阈值;
- 多笔交易是否在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金额和方向高度相似;
- 付款人、交易人、收币钱包和最终受益人是否一致;
- 是否频繁更换银行账户、钱包或结算路径;
- 是否出现第三方代付、现金、混币工具、高风险平台或制裁风险;
- 客户解释是否与职业、业务、历史交易和资金能力相称。
第三步:前线必须保存哪些证据
- 客户提出匿名、拆单或第三方代付要求的原始聊天、邮件或录音记录;
- 客户身份、公司、实益拥有人、授权人和关系说明;
- 银行账户、付款人、钱包地址和钱包控制权证明;
- 报价、订单、交易时间、金额、币种、交易哈希和结算路径;
- 资金来源、财富来源、交易目的和商业背景材料;
- 制裁、负面新闻、PEP及链上风险筛查结果;
- 前线暂停交易、升级和合规决定的时间与理由。
不要为了让材料“看起来完整”替客户补写解释。客户解释必须由客户提供,并与客观记录核对。
第四步:升级后怎么决定
| 情况 | 处理方向 |
|---|---|
| 客户能提供合理商业原因,身份、资金和钱包均可验证 | 完成复核及必要审批后再决定是否继续 |
| 解释不完整,但可通过补件澄清 | 保持暂停,进行增强尽调 |
| 客户拒绝披露、资料矛盾或明显规避审查 | 拒绝或终止交易,并由合规人员评估报告义务 |
| 命中制裁、被盗资金或重大犯罪风险 | 立即按内部紧急程序升级,不得自行放行 |
| 已经发生交易才发现风险 | 保护记录,停止后续异常动作,立即交合规复核 |
提交可疑交易报告不是前线个人决定。前线负责识别、暂停、保存和升级;获授权人员应按已知客户资料、交易模式、客户解释和风险指标作整体判断。
第五步:匿名和拆单风险要写进系统规则
流程不能只依赖员工记忆。系统和制度应覆盖:
- 同一客户、关联客户、银行账户和钱包的聚合监控;
- 短时间、多笔、固定间隔和相近金额的拆单识别;
- 第三方付款、不同名账户和新钱包的拦截或复核;
- 高风险地址、制裁地址、混币和异常跨链路径;
- 人工覆盖权限、双人审批、理由和审计记录;
- 交易被拒后更换员工、账户或钱包再次尝试的关联识别。
前线不能做的五件事
1. 不能建议客户把金额拆小或换账户后再来。
2. 不能为了成交删除聊天、简化客户身份或修改交易目的。
3. 不能以“老客户”“大客户”替代资金和钱包核验。
4. 不能在合规决定前承诺一定放行。
5. 不能向客户透露内部可疑交易报告的讨论或决定。
咨询前先完成的三步
1. 先暂停相关交易,保存客户原话、订单、银行账户、钱包、资金流和资产流记录。
2. 再确认谁付款、谁控制钱包、谁最终受益,并核实拆单、第三方代付和交易目的。
3. 最后升级给合规负责人或MLRO判断增强尽调、拒绝、终止或报告,前线不能替代该决定。
如需把客户接收、报价、交易、结算和AML/CFT责任拆成可执行流程,可继续查看香港VA OTC / VA Dealing服务页。
FAQ
客户只是为了保护商业隐私,是否也要暂停?
要看客户是否仍愿意向服务商提供完整尽调资料。对外保密可以通过权限和数据保护处理,但不能用商业隐私作为拒绝身份和资金核验的理由。
客户主动提出分批成交,是否一定要拒绝?
不一定。市场流动性、价格风险或运营限制可能有合理原因,但必须记录原因并检查是否存在规避监控、第三方代付或异常钱包路径。
发现可疑后可以直接告诉客户要提交报告吗?
不应由前线向客户披露内部报告判断。前线应按内部流程升级,并避免作出可能妨碍后续处理的说明。
监管依据与延伸阅读
本文由艾盈咨询 Aiying License 原创整理,结合艾盈自主研发的 Ai全球金融法务、公开监管资料及牌照申请实务经验形成。以下为主要监管依据和延伸阅读:
- JFIU:《How to identify a suspicion》
- JFIU:《Suspicious activity indicators》
- SFC:《AML/CFT Guideline for Licensed Corporations and SFC-licensed VASPs》
- FSTB:《Consultation Conclusions on Regulating Dealing in Virtual Assets》
- Hong Kong e-Legislation:《AMLO Cap. 615》
更新时间:2026-0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