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 香港证监会主席黄天祐在「数字香港金融峰会 2026」披露:12 家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2025 年交易额超 6,400 亿港元
- 2026 年首季度交易额同比增长近 三倍,反映香港持牌加密市场进入高速增长期
- 全面监管框架将覆盖 托管、交易、资产管理及投资顾问 四大环节,公众咨询已全部完成
- SFC 将与香港财库局敲定立法建议,目标 2026 年内 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 监管原则坚持「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与国际标准全面接轨
📑 文章目录
- 持牌市场全景:12 家平台与 6,400 亿交易额 — 注册制度实施以来的市场扩张
- Q1 交易额增长三倍的驱动因素 — 从牌照扩容到机构入场的多维分析
- 全面监管框架的四大支柱 — 托管、交易、资管、投顾的逐环节覆盖
- 立法时间线与行业合规窗口 — 从公众咨询到立法会提交的关键节点
- 对持牌及申请中机构的影响 — 监管升级下的合规战略调整
-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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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5 月 31 日,香港证监会(SFC)主席黄天祐在香港科技大学金融研究院与清华大学全球共同发展研究院合办的「数字香港金融峰会 2026」上,披露了香港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最新运营数据与监管路线图。这是自 2023 年 6 月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发牌制度实施以来,SFC 最高级别的公开数据披露,标志着香港加密监管正从「建章立制」阶段迈入「全面深化」阶段。
一、持牌市场全景:12 家平台与 6,400 亿交易额
从发牌到规模化的三年历程
据黄天祐主席披露(吴说区块链,2026年5月31日),香港 12 家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 2025 年全年合计处理了超过 6,400 亿港元 的交易额。这一数据标志着香港自 2023 年 6 月实施 VASP 发牌制度以来,持牌加密市场已形成相当规模。
截至 2026 年 5 月,香港持牌 VATP 名单已扩展至 13 家(含 2026 年 5 月 18 日获批的 Bixin.com)。主要持牌平台包括:
- OSL Digital Securities — 香港首家持牌平台(OSL 集团 863.HK),提供经纪、托管、交易所及 SaaS 服务
- HashKey Exchange — 香港最大的持牌零售交易平台之一,已获 ISO 27001 与 27701 认证
- HKVAX — 专注 STO 与 RWA 代币化,提供 24/7 交易与保险托管
- HKbitEX — Tykhe Capital 关联公司,拓展自动化交易与 OTC 服务
- PantherTrade — 富途控股子公司,面向零售投资者
- YAX — 老虎证券全资子公司,提供托管与交易综合服务
- Bullish — 2026 年首家进入 VATP 名单的国际平台
- VDX — 2026 年首家获批的持牌平台,专注服务持牌金融机构
- Bixin.com — 2026 年 5 月 18 日最新获批
此外,尚有 Crypto.com、Bybit、Matrixport HK 等 6 家平台处于申请审批流程中(Fintech News HK,2026年5月20日)。
二、Q1 交易额增长三倍的驱动因素
多维度增长动力
2026 年第一季度交易额同比增长近三倍的显著增长,可从以下维度理解:
- 牌照扩容效应:2025 年下半年至 2026 年初,Bullish、VDX、Bixin.com 等新平台陆续获批,持牌平台从个位数扩展至十余家,直接扩大了合法交易渠道的覆盖面。
- 产品深化:HashKey 等头部平台推出虚拟资产多策略基金(接受稳定币存款),HKVAX 在 STO/RWA 赛道的差异化布局吸引了不同类型的交易需求。
- 机构入场加速:VDX 明确以服务持牌金融机构为定位,富途(PantherTrade)与老虎证券(YAX)的入局标志着传统券商客户群体正在向持牌加密交易平台迁移。
- 监管确定性增强:随着 SFC 完成对「被当作获发牌」平台的现场检查与整改验收,市场对香港加密监管的可预期性信心增强,推动了合规交易从场外/离岸向持牌平台回流。
与全球市场的对比位置
6,400 亿港元的年交易额规模,使香港持牌加密市场成为亚太区仅次于新加坡的受监管加密交易中心。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数据仅统计持牌平台的交易额,尚未计入香港活跃的场外交易(OTC)与机构大宗交易。若全面监管框架将场外经纪与资管活动纳入统计口径,香港加密市场的实际规模将更为可观。
三、全面监管框架的四大支柱
从「交易平台发牌」到「全环节覆盖」
黄天祐在峰会发言中明确了香港下一代加密监管框架的覆盖范围:托管、交易、资产管理及投资顾问四大环节。这标志着香港加密监管正从当前的「平台发牌」模式(仅覆盖交易所)向「业务全链条」模式升级:
| 监管环节 | 当前状态 | 新框架覆盖范围 |
|---|---|---|
| 交易平台 | 已实施 VATP 发牌(Type 1+7 + AMLO) | 统一纳入新立法框架,强化市场监察与利益冲突管理 |
| 托管服务 | VATP 牌照附带托管义务,独立托管商监管空白 | 独立托管商需单独持牌,客户资产隔离、保险、审计要求明确 |
| 资产管理 | Type 9 牌照覆盖虚拟资产基金管理,但零售 VA 基金受限 | 明确 VA 基金对零售投资者的准入条件与销售限制 |
| 投资顾问 | Type 4 牌照框架适用,但 VA 专项指引不足 | VA 投资建议的适当性义务、利益披露与能力要求专项规定 |
「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
黄天祐明确表示,新监管框架将「严格贯彻『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这一表述与香港 SFC 长期以来在证券监管中奉行的「technology-neutral」(技术中立)立场一脉相承——不以底层技术区分监管待遇,而以业务的经济实质与风险特征决定适用的监管要求。
对于正申请或已持有香港 Type 1(证券交易)、Type 4(投资顾问)、Type 9(资产管理)牌照的机构而言,这意味着当这些传统牌照活动涉及虚拟资产时,将适用与新设 VA 专项牌照一致的监管标准,避免监管套利。
四、立法时间线与行业合规窗口
从公众咨询到立法会提交
黄天祐在峰会中披露的立法推进节点如下:
- 公众咨询(已完成):SFC 已就全面监管框架进行公众咨询并收集市场反馈。
- 立法建议敲定(进行中):SFC 将与香港财库局(FSTB)共同敲定立法建议的具体条款。
- 提交立法会(2026 年内):目标在 2026 年内将条例草案提交香港立法会审议。
按照香港立法程序,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后通常经历首读、二读、委员会审议、三读等环节,历时数月至一年不等。若草案于 2026 年下半年提交,条例最快可能在 2027 年上半年 获得通过并刊宪生效。
过渡期安排的预期
参照 2023 年 VATP 发牌制度的实施经验(给予现有平台 12 个月的过渡期),可以合理预期新监管框架将在条例通过后设置一定的过渡期安排,供已持牌机构及新纳入监管范围的服务提供商(如独立托管商、VA 投资顾问)完成合规调整。
五、对持牌及申请中的机构的影响
现有持牌 VATP
对于 13 家已持牌(含 1 家最新获批)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新监管框架的主要影响在于:
- 合规成本上升:托管、资管、投顾等新增环节的监管要求将增加持牌平台的合规人员配置与系统建设投入。
- 竞争优势强化:更高的合规门槛将加速市场出清——无法满足新标准的竞争者将被淘汰,持牌平台的市场集中度可能进一步提升。
- 业务边界拓宽:新框架为持牌平台在托管、资管等环节提供了明确的合规路径,有利于持牌平台在受监管框架内拓展业务线。
正在申请中的平台
对于 Crypto.com、Bybit、Matrixport HK 等在申请流程中的平台,新监管框架可能意味着:
- 申请流程的评估标准可能在新框架生效后更新,当前处于审批中的申请可能需补充符合新标准的材料。
- 建议申请中平台提前对标新框架的四大支柱要求进行差距分析,特别是托管与资管环节的合规准备。
独立服务提供商
对于当前不受 VATP 发牌制度覆盖的独立加密托管商、VA 投资顾问及资产管理人,新框架将使其首次被纳入明确的监管范围。建议相关机构密切关注立法草案的发布,提前评估持牌申请时间线与资本/人员要求。
常见问题(FAQ)
新的全面监管框架与现有 VATP 发牌制度有何不同?
现有 VATP 发牌制度(基于 Cap.571 与 Cap.615 的双轨制)主要覆盖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运营,核心牌照组合为 Type 1(证券交易)+ Type 7(自动化交易服务)+ AMLO VASP 牌照。新框架将覆盖范围从「交易平台」扩展至 托管、资产管理及投资顾问,同时以统一立法取代当前散见于 SFO(Cap.571)与 AMLO(Cap.615)的碎片化法律依据,建立一套体系化的虚拟资产监管法律。
2026 年提交立法会意味着条例何时可能生效?
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后,需经首读、二读(含法案委员会审议)、三读方可通过。通常周期为 6 至 12 个月。若草案于 2026 年下半年提交,条例最早可能在 2027 年上半年 通过并刊宪。此外,条例通过后通常设有过渡期安排(参照 VATP 发牌制度为 12 个月),实际生效日期可能在条例通过后 6 至 12 个月。机构应在 2026 年内启动合规差距分析,以预留充足的准备时间。
[法规] 法条依据
本文涉及虚拟资产发牌,以下为相关香港法例依据。
- 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Cap.615)— 双轨发牌制度:2023年6月起,集中式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须同时获 SFC 牌照(Type 1+7)和 AMLO VASP 牌照。现有平台须在过渡期内申请。(监管机构:SFC (证监会))
- 证券及期货条例(Cap.571)— 双轨发牌制度:2023年6月起,集中式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须同时获 SFC 牌照(Type 1+7)和 AMLO VASP 牌照。现有平台须在过渡期内申请。(监管机构:SFC (证监会))
来源:本文基于 吴说区块链(2026年5月31日)(转引自 SFC 新闻稿 26PR81)、Fintech News HK(2026年5月20日) 及 香港证监会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 撰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