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FCA发布CP26/17咨询文件:授权基金加密ETN配置上限10%、监管收费机制改革与金融推广合规简化

核心摘要

  • 英国 FCA 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发布第 52 号季度咨询文件(CP26/17),提出三项加密资产相关监管调整,咨询期至 2026 年 7 月 13 日
  • 核心提案一:拟允许授权基金(UCITS 及多数非 UCITS 零售基金)将最多 10% 净资产配置于加密资产交易所交易票据(cETNs),合格投资者计划不受上限约束。
  • 核心提案二:将加密资产公司的监管收费基准从现有模式转变为按 “受监管收入”(regulated income)计算,并新增三类加密业务收费类别,实现精细化分层收费。
  • 核心提案三:取消加密资产金融推广审批机构的部分通知义务,理由为监管数据显示多数推广内容已符合合规要求。
  • 英国投资协会(Investment Association)对提案表示欢迎,称其为”明智且务实的一步”,标志着英国加密监管从”准入控制”转向“结构化风险敞口管理”
📑 文章目录
  1. 事件背景 — CP26/17 的定位与英国加密监管演进脉络
  2. 核心提案一:授权基金加密 ETN 配置上限 10% — 适用基金范围、排除规则与合规要求
  3. 核心提案二:加密监管收费机制改革 — “受监管收入”基准与新增三类收费类别
  4. 核心提案三:加密金融推广通知义务简化 — 数据驱动的合规减负
  5. 行业影响与合规启示 — 对英国持牌机构及亚太参照意义
  6. 常见问题(FAQ)

本文由 Aiying 艾盈合规团队原创,转载需授权。

2026 年 6 月 8 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发布了第 52 号季度咨询文件 CP26/17,在加密资产监管领域同时推进三项调整:为授权基金打开加密 ETN 配置通道、重构加密企业的监管收费体系、以及基于合规数据简化金融推广的通知流程。这三项提案并非孤立的技术调整,而是 FCA 在 2026 年 1 月发布加密资产监管路线图后,首次在”市场准入”与”监管成本”两个维度同时出手,标志着英国加密监管从框架搭建阶段进入精细化运营阶段。

事件背景

CP26/17 的核心定位

CP26/17 是 FCA 定期发布的季度咨询文件系列中的第 52 号文件。季度咨询文件通常涵盖多项较小的监管调整,但此次涉及加密资产的三项提案在规模和信号意义上均超出了常规咨询范畴。咨询窗口为 五周,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13 日。FCA 将在收集行业反馈后发布最终规则,通常预留数月过渡期供市场准备。

英国加密监管演进脉络

CP26/17 的发布需要放在英国加密监管的连续演进中理解:2025 年 8 月,FCA 向零售消费者开放了英国上市加密 ETN 的准入通道;2025 年 12 月,英国财政大臣宣布将加密资产纳入金融服务监管范围;2026 年 1 月,FCA 发布加密资产监管路线图,明确将分阶段构建涵盖发行、交易、托管等活动的完整监管框架;2026 年 2 月,《2000 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加密资产)条例》(Cryptoassets Regulations)正式生效,定义了受监管的加密资产类别与活动范围。在此背景下,CP26/17 的三项提案是上述框架在实际操作层面的延伸——从”谁需要被监管”过渡到”被监管者如何合规、如何付费”。

核心提案一:授权基金加密 ETN 配置上限 10%

适用基金范围与排除规则

FCA 提议允许授权基金(Authorized Funds)将最多 10% 的净资产价值(NAV)配置于加密资产交易所交易票据(cETNs)。适用对象包括 UCITS 计划多数非 UCITS 零售基金(符合英国零售规则)。合格投资者计划(Qualified Investor Schemes)不受 10% 上限约束,可进行更高比例的配置。而长期资产基金(Long-Term Asset Funds)和部分另类投资基金(Alternative Investment Funds)则被明确排除在提案适用范围之外,FCA 认为加密资产与这些基金结构的目标不兼容。

值得关注的是,FCA 同时明确表态:不允許授权基金直接持有加密资产。该立场将在未来加密监管制度全面落地后重新评估。简单说,基金可以持有追踪加密资产价格的债务证券(ETN),但不能直接买入 BTC 或 ETH——这是一个”间接敞口”的窄通道,而非”全面开放”的门户。

合规义务与披露要求

若提案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承担以下合规义务:

  • 交易所准入限制:可投范围限于在英国认可交易所上市的加密 ETN,也可通过符合条件的欧盟及全球市场进行配置,但必须满足 FCA 对境外交易所的认可标准。
  • 披露义务:若加密 ETN 敞口超过”真实最低限度”(genuine de minimis level),必须在基金文件中明确披露。基金管理人须确保持仓与已披露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概况一致。
  • 重新分类风险:若基金加密 ETN 敞口过高,将面临被 FCA 重新归类为“受限的大众市场投资”(Restricted Mass-Market Investments)的风险——这将触发更严格的营销限制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核心提案二:加密监管收费机制改革

收费基准调整为”受监管收入”

FCA 提议将加密资产公司的监管收费基准从现有模式转变为按“受监管收入”(regulated income)计算。这一调整意味着监管费用将更直接地反映企业的实际业务规模,而非按统一费率或简单的业务类型分类收费。对于业务量波动较大的加密企业(尤其是交易平台和做市商),这一变化可能导致监管费用与市场周期同步波动。

新增三类加密业务收费类别

在调整收费基准的同时,FCA 提议新增三类加密业务收费类别(具体类别名称需等待 CP26/17 全文披露后确认)。这一举措的背景是:2026 年 2 月生效的 Cryptoassets Regulations 大幅扩展了受监管加密活动的范围——从原有的 AML/CTF 登记扩展至发行、交易平台运营、托管、咨询等多项活动。现有的收费分类已无法覆盖新增的受监管活动类型。新增三类收费类别的设计预计将对应不同的业务活动风险等级和监管强度,实现分层收费。

核心提案三:加密金融推广通知义务简化

数据驱动的合规减负

FCA 同时提议取消加密资产金融推广审批机构的部分通知义务。FCA 给出的核心理由是:“相关数据显示大多数推广内容已符合监管要求。”自 2023 年 10 月英国将加密资产金融推广纳入 Section 21 审批路径以来,FCA 持续监控市场推广合规水平。经过近三年的数据积累,FCA 认为可以适度简化审批流程中的行政负担,将监管资源集中于高风险推广的执法。

这一调整为合规记录良好的持牌机构释放了积极信号:监管资源的分配正从”一刀切审批”向”风险导向监管”转型。但这并不意味着放松标准——若推广内容被投诉或抽查发现不合规,FCA 仍保留执法权力。

行业影响与合规启示

对英国持牌加密机构的影响

英国投资协会(Investment Association)的 John Allan 对 ETN 提案表示欢迎,称其为“明智且务实的一步”(sensible and pragmatic step),并指出”受监管的 ETN 相比不受监管的替代方案提供了更透明的投资路径”。10% 的上限被行业解读为 FCA 在”开放准入”与”风险控制”之间的平衡术——基金可将加密 ETN 作为卫星配置(Satellite Allocation),而非核心持仓。

对于已在英国注册的加密企业(目前约 50 家持有 FCA 的 MLR 登记),收费机制改革意味着运营成本结构将发生变化。业务规模较大的机构可能面临更高的监管费用,但也可能因新增的精细分类而获得更匹配的收费标准。

对亚太持牌机构的参照意义

CP26/17 的三项提案为亚太司法管辖区提供了若干值得关注的监管设计思路:

  • 基金加密敞口的”上限模型”:与香港 SFC 目前允许专业投资者基金配置虚拟资产但零售基金受限的框架相比,FCA 的 10% 上限为零售基金参与提供了一个量化门槛。这一模型可能被新加坡 MAS 或澳大利亚 ASIC 在修订零售基金规则时参考。
  • “受监管收入”收费基准:相较于按固定费率或牌照类型收费的模式,按收入浮动收费使监管成本与业务规模更匹配——但也意味着高收入机构将承担更高费用。
  • 数据驱动的合规减负:FCA 基于合规数据简化通知义务的做法,为其他司法管辖区提供了”监管效率”的参照案例——当市场合规水平达到一定阈值后,监管可从流程审批转向风险抽样。

常见问题(FAQ)

Q1:CP26/17 的三项提案是最终规则吗?

不是。CP26/17 目前处于咨询阶段,行业反馈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13 日。FCA 将在审查反馈后发布政策声明(Policy Statement)确定最终规则,通常预留数月至半年的过渡期。在最终规则发布前,现有监管框架继续适用。

Q2:10% 的 ETN 配置上限适用于所有基金吗?

不适用所有基金。合格投资者计划不受上限约束;长期资产基金和部分另类投资基金被明确排除,不允许配置加密 ETN。此外,基金不得直接持有加密资产——只能通过 ETN 间接获取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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