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由直布罗陀金融服务委员会(GFSC-Gibraltar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发布的《分布式记账技术监管架构》正式生效:
1、该法案对包括交易所在内的“分布式账本技术提供商”(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 Providers)做出了定义:在直布罗陀境内,经营以分布式记账技术为基础的储存或转移价值的业务。
2、经营该类业务需向直布罗陀金融服务委员会(GFSC)申请“分布式记账技术供应商许可证”(DLT Providers License)。金融服务委员将会为申请者提供申请指导,并对所申请项目的性质和复杂程度作出评估。
此法案旨在推动区块链和加密货币相关规则制定,以早日实现对新兴领域的监管。同时,立法机构更希望通过明确的监管和指导吸引优质的区块链初创企业。
分布式记账技术供应商许可证
DLT Providers License
适用范围
《DLT监管框架》中规定,无论公司服务方向是什么,使用DLT传输或存储属于别人的“价值(value)”时必须获得许可,凡是使用区块链技术或分布式记账技术的公司都需申请该牌照。
这种所谓分布式账本技术提供商既包括各虚拟货币交易所,也包括为他人提供存储虚拟货币的软硬件钱包或虚拟货币ATM机等。
适合申请该许可证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1、使用区块链技术传输或储存数据的公司
2、使用区块链技术的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
3、虚拟货币交易所
4、虚拟货币钱包
5、云挖矿、云算力等
监管原则
申请流程
— 写在后面 —
据媒体报道,直布罗陀证券交易所集团(GSX)的子公司——直布罗陀区块链交易所(GBX)、Huobi直布罗陀附属公司已获得直布罗陀GFSC颁发的DLT牌照。
后续,布罗陀的监管机构还可能针对ICO制定规则。同时,直布罗陀金融服务委员会表示正在考虑一个与DLT框架相一致的补充性监管框架——ICO监管法规,覆盖代币推广和销售活动。
据GFSC官员在媒体采访中表示,直布罗陀酝酿出台的ICO立法将成为监管框架中的一个要素,该框架将继续与区块链和加密货币行业的发展同步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