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 威斯康星州 Walworth 县地方检察官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对 Circle 提起刑事藐视法庭指控,涉及其拒绝协助受害者追回约 381,235 USDC(约 120 万美元)诈骗资金。
- Circle 的辩护核心是技术能力与管辖权双重抗辩:声称不具备”销毁旧代币并重新发行”的技术能力,且威斯康星州法院对其无管辖权。
- 纽约州检方此前指出 Circle 在冻结的至少 1.19 亿 USDC 储备金上持续赚取利息,引发对稳定币发行方在冻结资金期间利益冲突的合规质疑。
- 此案可能成为美国州级法院对稳定币发行方管辖权的先例性测试,直接关系到 GENIUS Act 等联邦立法中执法配合条款的制度设计。
- 对持牌加密金融机构而言,该案揭示了 稳定币发行方的执法配合义务正处于法律真空期——现有法律框架未明确规定发行人是否有义务在法院命令下执行”代币销毁与重发”操作。
📑 文章目录
- 案件背景 — 两起诈骗案与法院冻结令
- Circle 的抗辩逻辑 — 技术能力与管辖权双线防御
- 冻结资金利息问题 — 稳定币发行方的利益冲突争议
- 牌照合规启示 — 稳定币发行方执法配合义务的法律真空
-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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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7 月 8 日,国际调查记者同盟(ICIJ)披露了一项正在美国威斯康星州发酵的刑事指控:稳定币 USDC 发行方 Circle Internet Financial 因拒绝协助受害者追回约 120 万美元诈骗资金,被 Walworth 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提起刑事藐视法庭指控。Circle 已于 7 月初提交驳回动议。此案的核心争议——稳定币发行方是否有义务在法院命令下执行”代币销毁与重发”——触及了美国加密监管框架中的一个关键空白。
一、案件背景:从两起诈骗到刑事藐视指控
涉案经过
案件涉及两起独立诈骗事件:2024 年 12 月,一名受害者损失约 77 万美元;2025 年 8 月,另一名受害者损失约 46 万美元。两地受害者的资金均以 USDC 形式被转移。2025 年 12 月,威斯康星州法官签发法院命令,要求 Circle 协助扣押约 381,235 枚 USDC(PoundToken,2026-07-09)。
Circle 执行了资产冻结操作——利用其作为发行方的技术权限将涉案地址中的 USDC 标记为不可转移——但拒绝进一步将被冻结的代币销毁并重新发行至受害者控制的钱包地址。检方认为,仅冻结而不返还,实质上并未完成法院命令要求的”资产追回”,Circle 的行为构成藐视法庭。
刑事而非民事:检方的升级策略
Walworth 县地方检察官选择以刑事藐视法庭(而非民事藐视)提起指控,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策略选择。刑事藐视具有惩罚性质,可附带罚金甚至监禁,传递的信号是:检方认为 Circle 的行为不只是在技术层面存在争议,而是故意无视法院权威。对一家持有美国多州货币传输牌照(MTL)且正积极推动 GENIUS Act 联邦稳定币立法的企业而言,刑事藐视指控对牌照声誉的影响远高于单纯的民事诉讼。
二、Circle 的抗辩逻辑:技术能力与管辖权双线防御
“冻结不等于可回收”的技术主张
Circle 的核心抗辩是技术层面的:公司声称其不具备”销毁旧代币并重新发行等值新代币至指定地址”的技术能力。Circle 的 USDC 智能合约包含黑名单功能(可冻结特定地址的代币),但并不包含”代币销毁与重铸至另一地址”的原生功能。Circle 辩称,建立一个永久性的代币销毁与重发机制将迫使其承担无限期的技术维护义务,这一先例 Circle 不愿接受(The Crypto Times,2026-07-09)。
州法院管辖权的宪法挑战
Circle 的第二条防线是管辖权异议。Circle 主张威斯康星州法院对其运营不具有属人管辖权(personal jurisdiction)。若这一主张获得法院支持,其影响将远超本案——意味着美国各州法院在涉及跨州运营的稳定币发行方时,可能缺乏强制执行资产追回命令的司法权力,联邦法院和联邦监管机构将成为唯一有效执法通道。
这一管辖权问题也与正在国会审议的 GENIUS Act(《指导和建立美国稳定币国家创新法案》)直接相关——该法案拟建立联邦层面的稳定币发行方监管框架,但在州级执法合作条款上仍存在立法争议。
三、冻结资金利息问题:稳定币发行方的利益冲突争议
冻结≠闲置:储备金仍在产生收益
纽约州检方此前披露了一个关键细节:Circle 在至少 1.19 亿 USDC 被法院冻结期间,持续赚取支撑这些代币的储备金利息。USDC 的储备资产包括短期美国国债和现金等价物,这些资产在冻结期间仍在产生收益——而 Circle 作为发行方,是这些收益的实际受益人(CoinEdition,2026-07-09)。
本案中同样存在类似问题:381,235 USDC 自 2025 年 12 月冻结以来,Circle 持续从支撑这些代币的储备资产中获得利息收入,而受害者却无法取回资金。这种利益不对称引发了更深层的监管问题:当稳定币发行方有能力冻结但不能返还时,冻结本身是否反而为发行方创造了持续的收入来源?
对持牌机构内控的启示
对于持有货币传输牌照(MTL)、信托牌照或银行牌照的加密金融机构,Circle 案揭示了一个重要的内控合规问题:在制定资产冻结与执法配合政策时,需明确区分”冻结”与”返还”两个法律概念,并评估机构在冻结期间是否从涉案资产中获得利益。若存在利益冲突,持牌机构可能面临消费者保护监管机构的额外审查。
四、牌照合规启示:稳定币发行方执法配合义务的法律真空
联邦 vs 州:双层监管的协调困境
Circle 案暴露了美国加密监管的一个核心结构性问题:稳定币发行方的执法配合义务在联邦与州两个层面缺乏统一标准。在联邦层面,GENIUS Act 仍在立法进程中,尚未建立起完整的联邦稳定币监管框架;在州层面,各州通过货币传输法(MTL)对稳定币活动进行监管,但 MTL 的制度设计初衷是汇款业务监管,并未预见到稳定币发行方在法院命令下执行”代币级”资产操作的法律义务问题。
这一法律真空对持牌机构的合规管理构成实际挑战:在没有明确法律指引的情况下,如何平衡法院命令的执行义务与自身的合规风险敞口?
对亚太持牌机构的参照价值
虽然 Circle 案发生在美国,但其法律逻辑对亚太地区的稳定币监管具有参照价值:
- 香港:HKMA 的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Sandbox 阶段)要求发行方具备”有效的运营安排”,但尚未明确涉及法院命令下的资产追回操作义务。
- 新加坡:MAS 的稳定币监管框架(MAS 认可的稳定币发行方)对发行方的赎回机制有明确要求,但执法配合层面的具体操作流程仍待细化。
- 欧盟 MiCA:EMT 发行方需建立”投诉处理程序”,但在法院命令强制执行场景下的具体义务同样不明确。
全球主要法域的稳定币监管框架在设计时均以正常运营场景(发行、赎回、储备管理)为重点,对执法配合场景(冻结、扣押、返还)的制度供给严重不足。Circle 案可能成为推动全球稳定币监管框架补充执法配合条款的重要催化剂。
常见问题(FAQ)
Circle 是否真的无法”销毁并重发”被冻结的 USDC?
从智能合约技术层面看,Circle 的 USDC 合约确实支持黑名单冻结功能,但不包含”销毁指定地址代币并铸造等量新代币至另一地址”的原生函数。理论上 Circle 可以通过合约升级或部署新合约来实现这一功能,但这将引入额外的技术风险和治理复杂性。Circle 的核心论点并非”技术上完全不可能”,而是”建立永久性的代币销毁与重发机制将创造不受欢迎的法律先例”——即一旦为威斯康星州的一个案件建立此机制,将不得不为全球所有类似司法命令维持该机制。
此案对美国 GENIUS Act 立法有何影响?
Circle 案可能成为国会在审议 GENIUS Act 时的重要参照案例。该法案目前主要关注稳定币发行方的审慎监管标准(资本、储备、赎回),但在执法配合条款上缺乏详细规定。威斯康星州案直接提出了一个 GENIUS Act 未回答的问题:联邦监管的稳定币发行方在州法院命令下是否有义务执行资产追回?这一法律空白可能需要通过 GENIUS Act 的修正案或配套实施细则来填补。
来源:
- PoundToken — Circle contempt charge in Wisconsin tests limits of stablecoin issuer liability,2026-07-09
- The Crypto Times — Circle Faces Criminal Complaint Over Refusal to Return Stolen USDC,2026-07-09
- CoinEdition — Wisconsin Prosecutors Charge Circle Over Refusal to Seize Stolen USDC,2026-07-09
- 吴说区块链 — Circle 被指在诈骗案件中拒绝配合执法,回应称指控缺乏法律依据,2026-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