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 韩国央行行长辛炫松(Shin Hyun-song)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在国会表态,韩国应尽快引入韩元稳定币制度,并加速推进数字资产基本法立法。
- 稳定币发行将采用以银行为中心的财团优先发行模式,非银行机构或需通过银行体系间接参与。
- 辛炫松将稳定币与存款代币定义为「竞争性、互补性关系」,暗示两者将在统一监管框架下共存。
- 立法需设置法定机构间政策协调机制,并充分评估货币政策效果弱化和外汇政策规避风险。
- 此次表态标志着韩国央行在私人稳定币立场上从「警惕」转向 「加速引入但严格受控」的牌照化监管路径。
📑 文章目录
- 国会最新表态:从 ECB 论坛到国会听证的立场演进 — 7月9日国会发言核心内容与政策转向
- 银行中心化发行模型:牌照制度的核心设计 — 银行业财团优先发行与机构间政策协调机制
- 数字资产基本法与稳定币立法的交叉推进 — 国会三项法案并行审议与 BOK-FSC 监管管辖权
- 宏观风险考量:货币政策与外汇管理的双重视角 — 货币政策弱化、外汇规避与银商分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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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7 月 9 日,韩国央行(Bank of Korea)行长辛炫松在国会就韩元稳定币立法发表重要表态,明确提出「应尽快引入韩元稳定币制度」并推进数字资产基本法立法。这一表态是对其本月初在欧洲央行(ECB)论坛上关于「统一账本」构想的政策延续,同时释放出韩国加密资产监管框架从学术探讨走向立法实操的加速信号(吴说区块链,2026-07-09)。
对于正在评估韩国市场的持牌加密支付机构和稳定币发行方而言,辛炫松此次国会表态为韩元稳定币的牌照化路径提供了迄今最清晰的政策信号。
国会最新表态:从 ECB 论坛到国会听证的立场演进
7 月 9 日国会发言核心内容
据韩国经济媒体 EDaily 报道,辛炫松在国会发言中提出三个具体方向:
- 尽快引入韩元稳定币制度,并以银行为中心的财团作为优先发行主体。
- 设立法定机构间政策协调机制,在韩国央行、金融监督院(FSS)、金融服务委员会(FSC)等监管机构之间建立稳定的政策协商架构。
- 推进数字资产基本法(Digital Asset Basic Act)立法,为稳定币和更广泛的数字资产提供统一法律框架。
辛炫松还将稳定币与存款代币(deposit token)的关系定义为「竞争性、互补性关系」,这一表述与韩国央行此前在「汉江项目」(Project Hangang)中测试存款代币的实践形成呼应——暗示韩国央行倾向于让受银行监管的存款代币与持牌发行的稳定币在统一监管框架下共存,而非互相排斥。
从「警惕」到「加速引入」的政策转向
辛炫松对私人稳定币的立场经历了明显的演进路径。在前 BIS 任职期间和 2026 年 4 月国会任命听证会上,他对私人稳定币持谨慎甚至负面态度。7 月 1 日在 ECB 论坛演讲时,他警告私人稳定币的「价值波动风险」——「若发行人信誉动摇,其价值就会波动」——并提出应以央行和商业银行共同参与的「统一账本」作为替代方案(Chosun,2026-07-01)。
仅 8 天后,7 月 9 日的国会表态出现了显著变化:从「警惕私人稳定币」转向「加速引入但严格受控」。核心控制手段即为银行中心化发行模式——通过将发行权限限制于持牌银行或其财团,确保稳定币发行方具备与银行同等水平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管理和消费者保护机制。
银行中心化发行模型:牌照制度的核心设计
银行业财团优先发行
辛炫松提出的银行中心化发行模型包含两个层次:
- 第一层——财团优先发行:由持牌银行组成财团,作为韩元稳定币的唯一合法发行方。这与韩国此前已存在的银行稳定币联盟(KB Kookmin、Shinhan、Woori、Nonghyup、Citi Korea 等八家银行参与)高度吻合(FinanceFeeds,2025-07-30)。
- 第二层——储备资产与赎回:银行发行的韩元稳定币将以 1:1 韩元储备资产支持,赎回机制需符合银行流动性监管标准。
这一模型与当前全球主流稳定币监管框架存在显著差异。欧盟 MiCA 允许非银行实体申请 EMT(电子货币代币)牌照发行稳定币;香港稳定币发行人牌照制度同样未将发行方限定为银行。韩国若最终采纳银行中心化模型,将成为全球首个将稳定币发行权完全限制于银行体系的主要经济体。
法定机构间政策协调机制
辛炫松在国会发言中强调,韩元稳定币制度需设置「相关机构间法定政策机构」作为安全装置。这反映了韩国加密资产监管中长期存在的管辖权冲突:
- 韩国央行(BOK)主张从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角度监管稳定币。
- 金融服务委员会(FSC)主张从金融消费者保护和加密资产服务监管角度管理稳定币发行。
- 金融监督院(FSS)负责具体执行层面的监管检查。
辛炫松提议的「法定政策机构」本质上是一个跨监管机构的稳定币发牌审批与持续监管协调平台,旨在避免多头监管导致的牌照路径不清晰问题。
数字资产基本法与稳定币立法的交叉推进
国会三项法案并行审议
韩国国会目前有三项与数字资产相关的法案处于审议阶段:
- 数字资产基本法(Digital Asset Basic Act):为所有数字资产(含加密资产和稳定币)提供统一的底层法律定义和分类框架。
- 价值稳定资产法(Value Stable Asset Act):专门针对稳定币的发行、储备和赎回制度。
- 支付创新法(Payment Innovation Act):涵盖代币化存款、数字支付和新型支付工具的监管。
辛炫松此次国会表态可能加速价值稳定资产法的审议进程,将其从数字资产基本法中分离出来先行立法。这与韩国此前关于稳定币外汇监管的研究(BOK 法律团队发布的《针对稳定币的外国汇款交易法监管方案》)形成政策闭环。
BOK 与 FSC 的监管管辖权博弈
韩国稳定币监管框架的设计核心争议在于BOK 与 FSC 的管辖权划分。BOK 主张从货币主权和金融稳定角度监管稳定币,FSC 主张从金融市场和消费者保护角度监管。辛炫松的银行中心化模型实质上是 BOK 监管主导权的体现——若只有银行能发行稳定币,则稳定币天然落入银行监管体系,BOK 作为银行业的审慎监管者自然拥有主导管辖权。
对海外加密机构而言,这一博弈结果将直接决定韩国市场的准入路径:若银行中心化模型最终立法,非银行稳定币发行方(如 Circle、Tether)将无法直接在韩国发行韩元稳定币,只能通过与韩国持牌银行合作的方式间接参与。
宏观风险考量:货币政策与外汇管理的双重视角
辛炫松在国会发言中特别提及货币政策效果弱化和外汇政策规避风险两项宏观考量。这与韩国央行此前多次表达的担忧一致:
- 货币政策传导:若韩元稳定币大规模流通,韩国央行的利率政策对货币供给的控制力可能被削弱,因为稳定币流通量不受央行准备金制度约束。
- 外汇管理:韩元稳定币可能被用于规避韩国的外汇申报要求和资本管制,尤其是在跨境支付场景中。
- 银商分离原则:韩国《银行法》规定产业资本对银行的持股上限(银商分离),若允许非银行商业实体通过稳定币实质上行使「发币」职能,可能与这一宪法性金融原则冲突(韩国银商分离原则)。
这些宏观风险考量正是辛炫松坚持银行中心化发行的核心理论依据——在银行牌照体系的审慎监管框架内管理稳定币的货币和外汇风险,而非另起炉灶建立全新的监管体系。
常见问题(FAQ)
韩国银行为中心的稳定币发行模型对海外机构意味着什么?
若该模型最终立法,海外稳定币发行方(如 Circle 的 USDC、Tether 的 USDT)将无法直接在韩国发行韩元稳定币。海外机构的可能路径包括:与韩国持牌银行组建财团合作发行;或通过持有韩国银行牌照的子公司申请发行资格。但纯外资、非银行实体直接申请韩元稳定币发行牌照的可能性在当前政策信号下极低。
数字资产基本法与稳定币立法的时间节点是什么?
辛炫松在国会发言中使用了「尽快」措辞,但未给出具体时间表。根据韩国国会议程节奏和三项法案的审议进度,价值稳定资产法可能最早于 2026 年下半年进入国会委员会实质性审议,2027 年上半年完成立法。数字资产基本法因涵盖范围更广,可能需要更长的审议时间。从业者应密切关注韩国国会立法情报系统(Bill Info)上相关法案的状态更新。
来源:本文基于 吴说区块链(2026-07-09)、Chosun(2026-07-01)、FinanceFeeds(2025-07-30)、ChosunBiz — 李昌镛稳定币银行中心化发言(2025-08-19) 等信源撰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