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 深圳市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证监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四部门联合通报,依法永久关闭多批涉虚拟货币违规自媒体账号
- 违规账号涉及USDT场外交易撮合、虚拟货币营销宣传、非法证券期货业务两大类,依据《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及银发〔2026〕42号文执行处置
- 被永久关闭的加密相关账号包括”USDT商家交流群””抱团来玩虚拟货币””搜搜比特币””微支快换”等8个,另有4个非法荐股类账号同步关停
- 深圳四部门明确将持续加大网络环境整治力度,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提供网络经营场所、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
- 此次执法是银发〔2026〕42号文发布后深圳首次跨部门联合公开通报,标志着自媒体渠道成为加密合规执法新重点
📑 文章目录
- 事件概述 — 深圳四部门联合通报的具体内容与执法对象
- 法律框架与政策依据 — 银发〔2026〕42号文的核心禁止性规定
- 执法信号与行业影响 — 从自媒体到互联网平台的合规传导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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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深圳市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证监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通报,依法依约处置了一批违法违规自媒体账号,其中涉及虚拟货币违规营销的多批账号被永久关闭。这是银发〔2026〕42号文发布以来,深圳首次以跨部门联合通报形式公开执法成果。
事件概述
四部门联合通报详情
根据深圳新闻网报道,此次专项整治由四部门持续深入开展。通报列举了两类典型违法违规行为:
第一类:违规发布炒作虚拟货币信息。“USDT商家交流群””抱团来玩虚拟货币””搜搜比特币””微支快换””中链老九””药碎个好觉””小金鱼9884″”用户0767527971″等8个账号,违规向境内提供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营销宣传信息,诱导社会公众参与虚拟货币非法金融活动。
第二类:非法开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睡衣老张””招财纳福-深圳””许亚鑫””正悟股道”等4个账号无证券期货业务资质,假借分析大盘行情走势、普及场外期权知识,采用晒盈利截图、发布实盘操作等方式,诱导网民付费加入群组、购买理财课程。
上述12个账号均已被平台依法依约予以永久关闭处置。
涉及账号特征分析
从被关闭的加密相关账号名称来看,违规行为集中在三个方向:USDT场外交易撮合(”USDT商家交流群””微支快换”)、虚拟货币投资引导(”抱团来玩虚拟货币””搜搜比特币”),以及利用个人账号进行隐蔽营销(”中链老九””药碎个好觉””小金鱼9884″”用户0767527971″)。后一类账号ID无明显商业标识,属于典型的”素人号”灰色推广模式。
法律框架与政策依据
银发〔2026〕42号文的核心禁令
此次执法的直接法律依据是《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该文件由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于2026年2月6日联合发布。文件明确规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禁止范围涵盖: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之间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
在互联网内容管理层面,42号文明确要求: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网信、电信主管和公安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和处置相关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及公众账号。
与2021年通知的衔接
42号文并非孤立政策,而是在2021年《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基础上全面升级。2021年通知首次提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非法金融活动,42号文则进一步将RWA代币化、稳定币(特别是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纳入禁止性范畴,并将境外主体非法向境内提供服务明确入列。
执法信号与行业影响
自媒体渠道成为执法新重点
此次深圳四部门联合通报释放了清晰的监管信号:虚拟货币合规执法已从交易平台延伸至信息传播环节。被关闭的账号并非持牌交易所或大型平台,而是社交媒体上的个人账号和小型社群——这意味着监管触角正在向更底层的用户获取渠道渗透。
对于持牌加密机构而言,即便自身已完成司法管辖区的牌照合规,在涉及中国市场的营销策略上仍需审慎评估间接营销风险。在中国法律框架下,任何面向境内用户推广虚拟货币相关服务的行为均属违法,无论推广主体是否在中国境内注册。
跨部门协作的常态化趋势
此次执法涉及人民银行、证监局、网信办、地方金融管理局四个部门,体现了金融监管与互联网内容治理的跨部门协同。这种模式与2026年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发布的虚拟货币风险提示(揭露AI智能体、Web3.0等概念包装下的非法金融活动)一脉相承,显示深圳已建立常态化的虚拟货币网络信息监测与处置机制。
对于在多个司法管辖区同时运营的持牌机构,这一趋势意味着合规检查不能仅局限于持牌地的法律要求,还需要评估业务链条中任何可能触及中国用户的环节(包括社交媒体内容分发、SEO优化、社区运营等)的合规风险。
常见问题(FAQ)
银发〔2026〕42号文是否影响境外持牌机构在非中国市场的正常运营?
42号文的管辖范围以行为发生地为核心判断标准。境外持牌机构在境外向境外用户提供服务,原则上不受42号文直接约束。但若该机构通过任何方式(包括自媒体账号、中文内容分发、社群运营等)向中国境内用户进行营销推广,则落入42号文的禁止范围。
被关闭的账号是否意味着相关运营主体面临刑事追诉?
此次通报为行政处置层面的永久关闭,尚未公开涉及刑事追诉。但42号文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若执法部门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相关账号背后存在规模化运营、资金归集等行为,不排除移送公安机关的可能性。
来源:
- 吴说区块链:深圳多部门通报涉虚拟货币违规自媒体账号,多批账号被永久关闭(2026-07-23)
- 深圳新闻网/闽南网:深圳通报一批涉虚拟货币、非法荐股违规自媒体账号典型案例(2026-07-23)
-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2026年)
- 八部门银发〔2026〕42号《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2026-0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