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2026年6月5日发出经修订通函(refNo: 26PR84),将上市结构性基金范围扩大至以高流通量香港超高市值股票为标的之个股L&I产品。杠杆上限维持+2x/-2x,新增标的停牌自动暂停买卖机制,引入更严格的产品提供者资格准则与强制性业务应急计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