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 OTC、VA Dealing、MSO 与 VATP 怎么区分VA OTC, VA Dealing, MSO and VATP: how to draw the boundary

香港虚拟资产场外交易不能简单用 MSO 或 VATP 名称套用。关键是看业务是否涉及报价、撮合、代客成交、客户资产交付、托管或交易平台营运。Hong Kong virtual asset OTC regulation should not be reduced to a label such as MSO or VATP. The key question is whether the business involves quotes, matching, execution, customer asset delivery, custody or operation of a virtual asset trading platform.

MSO 与 VA OTC 的区别MSO and VA OTC difference

MSO 主要覆盖法币汇款和兑换,不是虚拟资产 OTC、代客成交或客户资产交付服务的授权。The MSO and VA OTC difference, and the broader VA OTC and MSO boundary, is fundamental: MSO generally covers fiat remittance and currency exchange, not virtual asset OTC dealing, client order execution, matching and execution or customer asset delivery.

何时看 VA DealingWhen VA Dealing becomes relevant

如业务涉及虚拟资产买卖报价、撮合、经纪、代客成交或客户交付安排,应重点评估 VA Dealing 申请路径。A VA Dealing license Hong Kong or VA Dealing application Hong Kong analysis is usually needed where the business provides virtual asset buy sell quotes, brokerage, matching and execution, customer settlement, customer asset delivery or client asset custody arrangements. This is also where Hong Kong VA Dealing license and virtual asset dealing license Hong Kong searches become relevant, especially when teams compare MSO and VA Dealing difference.

何时看 VATP / VASPWhen VATP / VASP may be triggered

如业务是集中式交易平台、电子撮合系统或面向香港客户的交易所入口,应同时评估 VATP / VASP 及相关 SFC 牌照边界。A Hong Kong crypto OTC license, OTC crypto license Hong Kong or Hong Kong VA OTC license should be assessed against virtual asset OTC regulation Hong Kong, Hong Kong virtual asset OTC regulation and VATP / VASP requirements when the model becomes a centralized exchange, electronic matching venue or trading platform access point for Hong Kong users. In practice, VA OTC and VATP, or VA Dealing and VATP, should be separated by whether the business operates a platform, provides bilateral dealing, or controls customer access to an exchange-like venue.


AMLO虚拟资产牌照

香港虚拟资产場外交易
(VA Dealing) 发牌制度完整指南

全面解析AMLO架构下的VA Dealing牌照 — 定义、申请条件、费用、合规要求与牌照策略

隨著FSTB與SFC於2025年12月發布諮詢總結,香港 VA Dealing 發牌制度架構已基本確立。本頁覆蓋香港 VA OTC 牌照、香港 VA Dealing 牌照、香港虛擬資產場外交易牌照、香港虚拟资产场外交易牌照及香港加密 OTC 牌照的申請條件、合規邊界與牌照策略。需要特別注意:MSO 牌照本身不是經營虛擬資產 OTC / VA Dealing 的授權;如業務涉及虛擬資產買賣、報價、撮合、代客成交或客戶資產交付,應按 VA Dealing、VASP、SFC 和 AMLO/CFT 邊界單獨判斷。Following the FSTB and SFC consultation conclusions, Hong Kong is moving toward a dedicated VA Dealing licensing regime. This page covers Hong Kong VA OTC license, Hong Kong VA Dealing license and virtual asset OTC license Hong Kong considerations, including application conditions, compliance boundaries and licensing strategy. Importantly, an MSO licence is not an authorization to operate virtual asset OTC or VA Dealing business; activities involving VA buy/sell quotes, brokerage, matching, execution or customer asset delivery should be assessed separately under VA Dealing, VASP, SFC and AMLO/CFT boundaries.

HK$500萬

最低繳足股本

【拟議】

450家+

香港VA OTC相关实体(实体+線上)

⚠ 推測

2026年

预计立法时间

✓ 已確認
板塊一

香港VA OTC市場現況与监理背景

香港VA OTC市場规模

香港是亞太地区最活躍的虚拟资产場外交易市場之一。截至2025年,香港约有200家实体VA OTC店鋪及250家線上VA交易平台在经营,絕大多数处于未受專门监管的狀態。這龐大的市場规模与监管真空是VA Dealing发牌制度所推出的直接动因。

JPEX案:监管催化劑

  • JPEX未获SFC牌照卻向大眾推广
  • 暴露了VATP制度以外的监管盲区
  • 直接催化了VA OTC监管咨询

VA Dealing监理演进时间線

里程碑——
板塊二

什麼是VA Dealing?

VA Dealing的定义与SFO下Type 1 “dealing in securities”(证券交易)定义对齊-以”虚拟资产”取代”证券”。涵蓋以業务方式(by way of business)进行的所有VA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作为當事人或代理人买卖VA、经纪、做市、流动性提供等。

— 资料來源:FSTB+SFC联合咨询摘要(2025年12月24日)✅ 已確認

VA Dealing发牌制度是香港政府在AMLO(《打擊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框架下設立的全新牌照类型,專门針对虚拟资产交易服务提供者。与SFO下的1-12號牌不同,VA Dealing牌照在AMLO框架下獨立運作,并由SFC負責监管。

查看SFC ASPIRe路線图

快速參考
牌照名稱 VA Dealing Service Provider Licence 已確認
法律框架 AMLO(打擊洗钱条例)修订 已確認
监管机构 SFC(证监會) 已確認
適用对象 所有以業务方式提供VA交易服务的机构 已確認
牌照有效期 待定(參照VATP制度) 【拟议】
最低繳足股本 HK$500萬 【拟议】
最低速动资金 HK$300萬 【拟议】
RO最低人数 2名 【拟议】
過渡安排 无deeming arrangement 已確認
立法时间表 预计2026年提交法案 已確認

2025年12月的咨询总结确认,香港将在AMLO框架下建立四个独立的VA牌照制度,形成完整的虚拟资产监管生态。VA Dealing是其中最先推进的牌照类型。

VA Dealing

对標SFO: Type 1(证券交易)
虚拟资产交易服务
咨询总結已发布

VA Custody

对標SFO: Type 13(託管)
虚拟资产託管服务
咨询总結已发布

VA Advisory

对標SFO: Type 4(就证券提供意見)
虚拟资产投资建議
进一步咨询中

VA Management

对標SFO: Type 9(资产管理)
虚拟资产资产管理
进一步咨询中

维度 VATP牌照 VA Dealing牌照
法律框架 AMLO(已生效) AMLO修订(拟议中)
適用对象 運营VA交易平台(撮合引擎) 所有VA交易服务商(OTC、经纪、做市等)
業务模式 中央化撮合交易 場外交易、经纪、做市、流动性提供
监管机构 SFC SFC
资本要求 HK$500萬繳足股本 HK$500萬繳足股本【拟议】
客户VA託管 自行託管(需滿足条件) 必須由SFC持牌VA Custodian託管
代币上架 需SFC审批 零售限高流动性代币【拟议】
实施狀態 2023年6月已生效 预计2026年立法
可否同时持有 可以 可以
维度 現行VA uplift(Type 1/4/9) 新VA Dealing牌照
法律框架 SFO + Joint Circular AMLO修订
监管方式 SFC通過牌照条件监管 獨立的AMLO牌照
適用範圍 僅限SFC持牌中介机构 所有VA交易服务商
执行渠道 須通過SFC持牌VATP的綜合賬户 須通過SFC持牌VATP或VA dealer
代币範圍 限于大盤指数代币 高流动性代币,预计更靈活【拟议】
託管要求 通常由VATP/银行託管 必須由SFC持牌VA Custodian託管
保证金交易 不允許 在範圍內,具体条件待定【拟议】
Staking/借貸 不允許 正在考慮納入【拟议】
銜接安排 待SFC进一步明確 已持牌机构可获加速审批

VA Dealing持牌机构不得自行託管客户VA,必須由SFC持牌VA Custodian保管-這是区別于VATP牌照的核心特徵。

不設deeming arrangement。法规生效後,未持牌机构必須立即停止VA交易服务。 SFC強烈建議儘早启动pre-application。

有別于SFO下的1-12號牌,VA Dealing在AMLO框架下獨立運作,形成与VATP、VA Custody、VA Advisory、VA Management并列的四牌照生態。

板塊三

哪些机构需要申请VA Dealing牌照?

在香港经营实体虚拟资产兌換店鋪,提供客户VA与法定货币之间的現場兌換服务。

VA Dealing牌照(必須)
  • 香港约有200家此类店鋪
  • 2024年第一次咨询即以此类店鋪为主要监管对象
  • 需同时滿足实体经营場所的合规要求
  • 必須聘用SFC持牌VA Custodian保管客户VA

营運線上平台为客户提供VA买卖服务,但不透過撮合引擎(非VATP模式),而是作为交易对手或经纪人。

VA Dealing牌照(必須)
  • 香港约有250家此类線上平台
  • 包括提供VA-to-fiat、fiat-to-VA、VA-to-VA交易的平台
  • 如同时運作撮合引擎,還需VATP牌照
  • 可透過SFC持牌VATP或非SFC持牌流动性提供者执行交易(須滿足額外保障措施)

为VA市場提供流动性,透過持续報價和交易賺取價差。

VA Dealing牌照(必須)+ 可能需要Type 1
  • 做市活动明確落入VA Dealing定义範圍
  • 如同时涉及证券型代币,可能還需SFO Type 1牌照
  • 资本需求可能因業务规模而需超過最低標准
  • 需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及市場操縱防治机制

已获SFC VATP牌照的交易平台,希望在平台撮合交易以外提供OTC大宗交易或经纪服务。

VA Dealing牌照(額外申请)+ 可获得加速审批
  • 已持牌VATP屬于加速审批对象
  • 平台內撮合交易仍由VATP牌照覆蓋
  • 平台外OTC交易需VA Dealing牌照
  • 兩張牌照可同时持有

已持有SFC Type 1/4/9牌照并透過VA uplift条件进行VA業务的中介机构。

VA Dealing牌照(可能需要)+ 可获得加速审批
  • 需評估現有VA業务是否落入VA Dealing定义
  • 已持牌机构屬于加速审批对象
  • 新制度下可能需同时持有SFO牌照及AMLO牌照
  • 建議儘早与SFC溝通確認銜接安排

在海外经营VA交易服务,希望进入香港市場或向香港客户提供服务。

VA Dealing牌照(必須)+ 香港注册
  • 須于香港注册公司或注册海外公司分公司
  • 須在香港有实際業务運作及管理
  • 海外监管記錄可能有助于加速审批
  • “積極推銷”(active marketing)规則適用-向香港大眾推广VA交易服
    务即觸发牌照要求
板塊四

VA Dealing牌照的業务範圍与限制

VA Dealing的定义与SFO下Type 1 “dealing in securities”对齊,涵蓋範圍广泛。以下活动均需持有VA Dealing牌照:

活动类型 說明 確定性
VA現货买卖 作为當事人或代理人买卖VA(VA-to-fiat、fiat-to-VA、VA-to-VA) 已確認
VA经纪 为客户撮合或安排VA交易 已確認
VA做市 为VA市場提供持续報價和流动性 已確認
大宗交易 为机构客户提供大額VA交易服务 已確認
流动性提供 向其他VA交易服务商提供流动性 已確認
Staking服务 为客户提供VA质押服务 【拟議】
VA借貸 为客户提供VA借貸服务 【拟議】
保证金交易 为客户提供VA保证金/杠杆交易 【拟議】

以下活动可能获得VA Dealing牌照要求的豁免。注意:除HKMA持牌穩定币发行人外,大部分豁免仍在”考慮中”,尚未最終確認。

豁免情形 說明 狀態
HKMA持牌穩定币发行人 在发行和贖回穩定币過程中涉及的VA交易 已確認豁免
通過SFC持牌VA dealer交易 客户通過已持牌VA dealer执行的交易 考慮中
自营交易(Principal trading) 以自有资金进行的VA交易 考慮中
集團內部交易 同一集團內部的VA交易 考慮中
VA作为支付手段 使用VA購买商品或服务的支付行为 考慮中
VA管理人附帶交易 SFC持牌VA管理人僅为提供管理服务而进行的附帶交易 预期豁免
挖礦獎勵分配 礦池運营商分配因区塊维護/交易驗证获得的獎勵 考慮中
VA发行人活动 VA項目方通過SFC持牌中介或僅向專業投资者发行 考慮中
PE/VC基金经理 在有限閾值內的自託管 考慮中

VA Dealing牌照对可交易的代币类型有明確限制,且零售客户和專業投资者的限制不同。

维度 零售客户 專業投资者
可交易代币 僅限「高流动性」代币(如BTC、ETH) 更广泛的VA品種
穩定币 僅限HKMA持牌发行人的穩定币 更广泛的穩定币
盡職调查 需VA知識評估+風險承受能力測試 需完成合理盡職调查
風險披露 需提供充分的風險披露文件 標准風險披露
代币化证券 不在VA Dealing範圍內(屬SFO监管) 不在VA Dealing範圍內

排除項說明

以下不在VA Dealing牌照範圍內:

  • 代币化证券(Tokenised securities)— 在SFO下已由Type 1等牌照监管
  • 央行数位货币(CBDC)— 不屬于VA定义
  • 有限用途数位代币(如遊戲代币、積分)— 不屬于VA定义

VA Dealing持牌机构在交易执行上有特定限制。

活动类型 說明 確定性
VA現货买卖 作为當事人或代理人买卖VA(VA-to-fiat、fiat-to-VA、VA-to-VA) 已確認
VA经纪 为客户撮合或安排VA交易 已確認
VA做市 为VA市場提供持续報價和流动性 已確認
大宗交易 为机构客户提供大額VA交易服务 已確認
流动性提供 向其他VA交易服务商提供流动性 已確認
Staking服务 为客户提供VA质押服务 【拟議】
VA借貸 为客户提供VA借貸服务 【拟議】
保证金交易 为客户提供VA保证金/杠杆交易 【拟議】
板塊五

VA Dealing牌照申请条件

要求項 具体要求 確定性
注册地 香港注册公司或在港注册的海外公司分支机构 【拟議】
实際運营 須在香港有实质業务運营和管理 【拟議】
適當人选 法團及其大股东須为「適當人选」(fit and proper) 【拟議】
繳足股本 最低HK$500萬 【拟議】
速动资金 最低HK$300萬(視業务模式) 【拟議】
超額速动资金 ≥12個月实際運营费用 【拟議】
RO人数 至少2名負責人員(Responsible Officers) 【拟議】
VA Custodian 須聘用SFC持牌VA Custodian保管客户VA 已確認
AML/CFT 須建立完善的AML/CFT合规框架 已確認
商業计劃 須提交詳細的商業计劃書 【拟議】
內部控制 須建立充分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系統 【拟議】
專業賠償保險 須投保專業賠償保險(金額待定) 【拟議】

RO(負責人員)要求

要求項 具体要求 確定性
適當人选 須为「適當人选」(fit and proper) 【拟議】
能力要求 与SFO Type 1 RO对齊的能力要求 【拟議】
行業经驗 相关行業经驗(具体年限待定) 【拟議】
考試要求 预计需通過相关考試(具体科目待定) 推測
本地駐留 至少1名RO須常駐香港 【拟議】
监督職責 須直接监督VA Dealing業务的日常運营 【拟議】

LR(持牌代表)要求

要求項 具体要求 確定性
適當人选 須为「適當人选」 【拟議】
能力要求 与SFO Type 1 LR对齊的能力要求 【拟議】
CPT 須完成持续專業培訓 【拟議】
要求項 具体要求 確定性
IT系統 安全、可靠的交易和記錄系統 【拟議】
網絡安全 符合SFC網絡安全要求的防護措施 【拟議】
交易监控 实时交易监控和異常檢測系統 【拟議】
記錄保存 交易記錄保存至少5年(AMLO Schedule 2规定) 已確認
BCP/DRP 業务連续性计劃和災難恢復计劃 【拟議】
客户系統 客户身份驗证和KYC系統 已確認
AML系統 交易筛查和可疑交易监測系統 已確認
区塊鏈分析 SFC鼓勵使用AI和区塊鏈分析工具增強合规 已確認

VA Dealing牌照申请资格自評

以下条件,快速評估您是否具备申请VA Dealing牌照的基本资格。

  • 本公司已在香港注册或计劃注册
  • 公司在香港有实際業务運作場所
  • 公司及大股东无重大不良纪錄
  • 能夠滿足最低HK$500萬繳足股本要求
  • 能夠维持最低HK$300萬速动资金
  • 已確定至少2名符合资格的RO候选人
  • 本公司已在香港注册或计劃注册
  • 公司在香港有实際業务運作場所
  • 公司及大股东无重大不良纪錄
  • 能夠滿足最低HK$500萬繳足股本要求
  • 能夠维持最低HK$300萬速动资金
  • 已確定至少2名符合资格的RO候选人
板塊六

VA Dealing牌照申请流程

SFC強烈建議在正式提交申请前进行pre-application溝通

  • 与SFC Fintech Contact Point联繫
  • 提交初步商業计劃概要
  • 討論業务模式和监管预期
  • 取得SFC对申请方向的初步回饋
  • 確認申请所需的具体文件清單

准备所有申请资料和內部合规框架

  • 准备詳細商業计劃書
  • 建立AML/CFT合规框架
  • 確定RO和LR候选人
  • 聘SFC持牌VA Custodian
  • 建立IT系統和安全架构
  • 准备財务報表和资本证明
  • 制定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政策

向SFC正式提交牌照申请

  • 填寫SFC规定的申请表格
  • 提交所有支援文件
  • 繳納申请费用
  • 提交RO和LR的個人申请

SFC对申请进行全面审核

  • SFC审核申请资料完整性
  • 对法團和個人进行適當人选評估
  • 可能要求補充资料或面談
  • 可能进行現場檢查
  • SFC內部审核流程

核准後正式发放执照

  • SFC发出牌照批准通知
  • 可能附帶特定牌照条件
  • 牌照有效期待定(预计參照VATP制度確定)
  • 須依SFC规定定期续期

加速审批頻道

已持有SFC VATP执照
加速审批 ✓ 已確認
已持有SFC牌照的持牌法團
加速审批 ✓ 已確認
已在HKMA注册的机构
加速审批 ✓ 已確認
海外受监管VA服务商
可能获得便利 推測
板塊七

VA Dealing牌照费用与资本要求

牌照费用

费用項 金額 確定性
牌照申请费 HK$4,740參照SFO Type 1標准 【拟議】
牌照年费 HK$4,740參照SFO Type 1標准 【拟議】
RO申请费 參照SFO標准具体金額待定 【拟議】
LR申请费 參照SFO標准具体金額待確認 【拟議】

资本要求

要求項 金額 確定性
最低繳足股本 HK$500萬与SFO Type 1对齊 【拟議】
最低速动资金 HK$300萬視業务模式可能更高 【拟議】
超額速动资金 ≥12個月運营费用須持续滿足 【拟議】
專業賠償保險 待定金額和範圍待定 【拟議】

持续营運成本

VA Custodian费用

聘SFC持牌VA Custodian的服务费

合规人員薪酬

CO、MLRO等合规人員的薪酬

IT系統维護

交易系統、安全系統的维護与升级

外部审计费

年度財务审计和合规审计

区塊鏈分析工具

SFC鼓勵使用的合规技术工具

培訓费用

RO、LR和員工的持续專業培訓

牌照续约费

执照续约的费用(具体週期待定)

法律顧問费

持续的法律合规咨询

总成本估算

类別 低估 高估 备注
初始設立成本 HK$800萬 HK$1,500萬 含资本、系統、人員
年度運营成本 HK$300萬 HK$600萬 含人員、系統、合规
3年总成本 HK$1,700萬 HK$3,300萬 初始+3年運营
板塊八

持续合规义务与处罰

AML/CFT合规是VA Dealing牌照的核心义务。 SFC明確表示,VA Dealing持牌机构須遵守与VATP相同標准的AML/CFT要求,并鼓勵使用AI和区塊鏈分析工具增強合规能力。

要求項 具体要求 確定性
CDD/KYC 对所有客户进行客户盡職调查 已確認
EDD 对高風險客户进行增強盡職调查 已確認
交易监控 持续监控客户交易活动 已確認
可疑交易報告 向JFIU報告可疑交易 已確認
Travel Rule 遵守FATF Travel Rule要求 已確認
制裁筛查 对客户和交易进行制裁名單筛查 已確認
風險評估 定期进行ML/TF風險評估 已確認
記錄保存 交易和KYC記錄保存至少5年(AMLO Schedule 2) 已確認
区塊鏈分析 SFC鼓勵使用区塊鏈分析工具 已確認
保護措施 具体要求 確定性
资产隔離 客户资产須与公司自有资产嚴格隔離 已確認
外部託管 客户VA必須由SFC持牌VA Custodian保管 已確認
風險披露 向客户提供充分的風險披露文件 【拟議】
適合性評估 对零售客户进行VA知識評估和風險承受能力測試 【拟議】
投訴处理 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訴处理机制 【拟議】
公平定價 確保交易價格公平合理 【拟議】
利益沖突 識別和管理利益沖突 【拟議】
信息安全 保護客户個人信息和交易数据 已確認
合规項 具体要求 確定性
內部审计 定期进行內部合规审计 【拟議】
外部审计 年度財务审计和合规审计 【拟議】
BCP/DRP 维護和定期測試業务連续性计劃 【拟議】
網絡安全 符合SFC網絡安全要求 【拟議】
變更通知 重大業务變更須事先通知SFC 【拟議】
人員管理 確保RO和LR持续符合资格要求 【拟議】
外包管理 对外包服务商进行適當的盡職调查和监督 【拟議】
報告类型 頻率 說明 確定性
財务報告 半年度/年度 向SFC提交財务報表 【拟議】
合规報告 年度 向SFC提交合规報告 【拟議】
可疑交易報告 即时 向JFIU報告可疑交易 已確認
重大事件報告 即时 向SFC報告重大事件(如安全事故、重大損失) 【拟議】
業务統计 定期 向SFC提交業务統计数据 【拟議】
审计報告 年度 向SFC提交外部审计報告 【拟議】
违规行为 处罰 確定性
无牌经营VA Dealing 刑事罪行:罰款HK$500萬+监禁7年,持续违规另处每日HK$10萬 已確認
违反AML/CFT要求 刑事处罰,具体視违规嚴重程度而定(參照VATP制度) 已確認
违反牌照条件 SFC可撤銷或暫停牌照 【拟議】
虚假或誤導性陳述 刑事罪行 【拟議】
未遵守SFC指令 纪律处分+可能的刑事处罰 【拟議】
板块九

VA Dealing牌照策略建議

SFC明確建議有意申请的机构儘早启动pre-application process。鑑于不設過渡期,早期溝通可確保在法规生效前完成审批。

  • 联絡SFC Fintech Contact Point
  • 提交初步商業计劃概要
  • 取得SFC对業务模式的初步回饋
  • 了解SFC对申请资料的具体要求

適用对象:所有计畫申请VA Dealing牌照的机构

已持有SFC牌照的机构可获得加速批准。建議充分利用現有合规框架和监管关係,并降低申请成本和时间。

  • 評估現有SFC牌照与VA Dealing的銜接
  • 復用現有AML/CFT合规框架
  • 利用現有RO资源(如符合VA Dealing要求)
  • 与SFC討論加速审批的具体安排

適用对象:已持有SFC VATP牌照、Type 1/4/9牌照的机构

对于尚未持有任何SFC牌照的机构,建議採用分阶段策略,逐步建立合规框架,并降低一次性投入的壓力。

  • 第一阶段:法律架构与公司注册(1-2個月)
  • 第二阶段:合规框架建置(2-4個月)
  • 第三阶段:IT系統与人員配置(2-3個月)
  • 第四阶段:正式申请提交与SFC溝通

適用对象:新进入香港市場的VA交易服务商

依業务发展需要,考慮同时或分步申请多張VA相关牌照,
建构完整的業务能力。

  • VA Dealing + VA Custody:自建託管能力
  • VA Dealing + VATP:覆蓋OTC和平台交易
  • VA Dealing + VA Advisory:提供交易+咨询服务
  • 評估各牌照的资本要求疊加效應

適用对象:计畫提供綜合VA服务的大型机构

快速決策指南

板塊十

不申请VA Dealing牌照的替代方案

如果您的机构暫时无法或不打算申请VA Dealing牌照,以下是可考慮的替代路徑。

優勢
  • 部分司法管轄区门檻較低
  • 可涵蓋更广泛的市場
  • 某些地区审批速度較快
劣勢
  • 无法合法向香港客户提供服务
  • 不同司法管轄区要求差異大
  • 可能面臨多重合规成本

適用对象:業务重心不在香港的VA服务商

優勢
  • 制度已成熟,路徑明確
  • 可同时開展傳統证券及VA業务
  • 已有大量先例
劣勢
  • VA Dealing制度生效後可能需額外申请
  • VA uplift条件限制較多
  • 須透過SFC持牌VATP执行

適用对象:同时涉及傳統证券和VA業务的机构

優勢
  • 无需自行承擔牌照成本
  • 可快速进入市場
  • 降低合规負擔
劣勢
  • 業务自主性受限
  • 利潤分成
  • 依賴合作方的合规狀態

適用对象:规模較小或希望輕资产運作的机构

優勢
  • 无需申请执照
  • 营運成本較低
  • 可專注技术優勢
劣勢
  • 業务範圍受限
  • 无法直接參与VA交易
  • 市場競爭力可能下降

適用对象:技术導向公司或不願承擔牌照成本的机构

板塊十一

常見問題(FAQ)

VATP牌照適用於經營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即透過撮合引擎進行交易)的機構,而VA Dealing牌照適用於所有以業務方式提供VA交易服務的機構,包括OTC交易商、經紀商、做市商等。兩張牌照可以同時持有。主要差異在於:VATP可自行託管客戶VA(需滿足條件),而VA Dealing必須由SFC持牌VA Custodian託管。

擬議的最低繳足股本為HK$500萬,最低速動資金為HK$300萬,與SFO下Type 1的資本要求對齊。此外,超額速動資金須不低於12個月的實際營運費用。實際資本要求可能因業務規模和模式而需超過最低標準。

擬議的最低繳足股本為HK$500萬,最低速動資金為HK$300萬,與SFO下Type 1的資本要求對齊。此外,超額速動資金須不低於12個月的實際營運費用。實際資本要求可能因業務規模和模式而需超過最低標準。

不可以。 VA Dealing制度要求持牌機構必須將客戶VA交由SFC持牌VA Custodian保管,禁止自行託管。這是VA Dealing牌照與VATP牌照的核心差異之一。若希望自行託管,需另外申請VA Custody牌照。

以下機構可取得加速核准:(1) 已持有SFC VATP牌照的交易平台;(2) 已持有SFC牌照的持牌法團(如Type 1/4/9);(3) 已在HKMA註冊的機構。海外受監管的VA服務商也可能獲得一定便利,但具體安排尚未確認。

具體有效期限尚未在諮詢摘要中明確規定,預計將參照VATP制度在正式立法中確定。持牌機構須依SFC規定定期續期,續期時SFC將重新評估機構是否繼續符合執照條件。

對於零售客戶,僅限交易「高流動性」代幣(如BTC、ETH)和HKMA持牌發行人的穩定幣。對於專業投資者,可交易更廣泛的VA品種。代幣化證券(Tokenised securities)不在VA Dealing範圍內,屬於SFO監管。

可能需要。如果您的VA業務活動落入VA Dealing的定義範圍(即以業務方式進行VA交易),則需要申請VA Dealing牌照。 SFC將進一步明確VA uplift與VA Dealing的銜接安排。建議儘早與SFC溝通確認。

可以,但須在香港註冊公司或註冊海外公司分支機構,且須在香港有實際業務運作和管理。此外,「積極推銷」規則適用-向香港大眾推廣VA交易服務即觸發牌照要求,即使機構本身不在香港註冊。

從啟動pre-application到獲批,預計總時間為12-24個月。其中pre-application階段約1-3個月,申請準備約3-6個月,SFC審核約6-12個月。已持有SFC牌照的機構可能獲得加速審批,時間可能縮短。

無牌經營VA Dealing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HK$500萬及監禁7年,持續違規另處每日HK$10萬罰款。違反AML/CFT要求同樣可能面臨刑事處罰,具體處罰視違規嚴重程度而定(參照VATP現有製度)。 SFC也可對違規機構採取紀律處分,包括撤銷或暫停牌照。

關於Aiying艾盈

Aiying艾盈(License.aiying.cc)垂直专注于全球传统金融及Web3相关牌照申请与收购咨询服务机构,公司团队主要分布在香港、阿联酋、欧洲展业,与当地监管部门有着深入沟通协作关系,已为行业各大头部、腰部的加密及传统机构成功申请并顺利运营,团队成员也具备香港、欧洲(爱尔兰)、英国、阿联酋等多地从业资格,服务网络遍及全球,确保提供全天候专业支持。总部位于亚洲,团队汇聚运营、市场营销、法律、监管合规及会计等领域专家,秉持客户商业目标导向,提供全面且深入的策略与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