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FSTB/SFC 2025年12月24日咨询总结

香港虚拟资产托管(VA Custody)
牌照申请完整指南

从私钥保管、冷热钱包控制到合规营运的全方位解读,覆盖香港VA Custody 牌照、香港虚拟资产托管牌照/香港虚拟资产托管牌照、香港加密托管牌照/香港加密托管牌照,以及Hong Kong VA custody license、Hong Kong crypto custody license、crypto custody license Hong Kong 等搜寻需求。

 

HK$1,000万

最低缴足股本- ✓ 已确认

HK$300万

最低速动资金- ✓ 已确认

≥ HK$129,730

牌照申请费/年费- ◐ 拟议中

93份

咨询回覆数量- ✓ 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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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香港要推出VA Custody 牌照?

市场背景与监理动因

现有监管格局

香港目前对虚拟资产托管(virtual asset custody license Hong Kong)的监管分散在多个框架下。 SFC 持牌VATP 必须透过其关联实体(Associated Entities)托管客户VA,这些关联实体受《VATP 指引》第X 部分约束,需遵守AML/CFT 要求和资产保障义务,包括客户VA 隔离和私钥管理的严格控制。 SFC 持牌或注册中介机构须将客户VA 交由SFC 持牌VATP、银行或本地注册银行子公司托管。

鉴于拟实施新的虚拟资产交易服务提供者牌照制度,以及虚拟资产相关服务和产品(尤其是证监会认可的现货虚拟资产交易所交易基金)数量的增加,监管机构预计对虚拟资产托管服务的需求将显著增长。

— 金融稳定及证券交易委员会/证监会咨询总结

监理空白与风险

尽管上述框架涵盖了部分托管场景,但大量独立VA 托管服务提供者(如为OTC 交易商、基金管理人、企业客户提供托管的机构)目前处于无监管状态。 2024 年FSTB 就VA OTC 交易发牌制度进行咨询时发现,VA 托管通常作为许多VA OTC 活动的组成部分,这些服务目前不受监管。随着SFC 认可的现货VA ETF 等产品增加,对合规托管服务的需求将大幅增加。

全球监管趋势

香港推出VA Custody 牌照制度是全球虚拟资产监理趋势的一部分。欧盟MiCA 框架、新加坡PSA 修订、日本《资金结算法》等均已或正在建立独立的VA 托管监管框架。香港此举旨在与国际标准接轨,巩固其作为全球虚拟资产中心的地位。

时间线

2023年6月
VATP 发牌制度正式实施

2024年2月
FSTB 就VA OTC 交易发牌咨询

2025年6月27日
FSTB/SFC 联合发布VA Custody 咨询文件

2025年8月29日
咨询期截止(收到93 份回覆)

2025年12月24日
发布咨询总结

2026年
预计向立法会提交法案

咨询回覆数

93 件

涵盖牌照类型

VA Custody + VA Dealing + VA Advisory + VA Management

修订法例

AMLO(Cap. 615)

监管机构

SFC(主要)+ HKMA(银行/SV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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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VA Custody 牌照?

牌照定义与核心概念

  • 保管客户VA 私钥的独立托管商
  • VATP 关联实体(提供私钥保管服务)
  • 自行保管基金VA 私钥的基金管理人
  • 银行/银行子公司(提供VA 私钥保管)
  • MPC 服务提供者(客户无法单方面转移VA 的情况)
  • 提供「托管式」质押服务的服务商
  • 去中心化服务提供者(需逐案评估)
  • 将VA 托管委托给第三方的受托人/基金管理人
  • 非托管钱包提供者(无法转移客户VA)
  • 仅托管代币化证券的托管商
  • HKMA 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稳定币条例》Cap. 656,仅托管自发行稳定币)

咨询总结就MPC(多方计算)服务提供者是否需要牌照提供了重要指引。 SFC 将逐案评估,核心判断标准是"该人是否能够单方面转移客户的VA"。

不需要牌照的情形

MPC 提供者的客户可以自行转移VA,且客户有能力独立重建完整私钥或在无需MPC 提供者支援的情况下恢复对VA 的存取。

可能需要牌照的情形

客户无法单方面转移VA(例如MPC 服务提供者未提供复原工具包)。

产业影响:这项指引表明SFC 将允许产业使用MPC 解决方案,这是一个重要且受欢迎的发展。同时,提供直接托管Wallets-as-a-Service 或嵌入式钱包解决方案的MPC 提供者可能不需要VA Custody 牌照。

属性 详情 决定论
牌照名称 VA Custodian Service Provider Licence 已确认
监管法例 AMLO(Cap. 615)修订 已确认
主要监管机构 SFC(证监会) 已确认
银行监管机构 HKMA(金管局,前线监管银行和SVF) 已确认
核心定义 保管能够转移VA的工具(私钥等) 已确认
技术中立性 不限定特定技术方案(MPC、HSM等均可) 已确认
牌照有效期 待立法确认 待确认
预计立法时间 2026年向立法会提交法案 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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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需要申请VA Custody 牌照?

适用对象与豁免

  • SFC 持牌VATP 的关联实体,目前在VATP 制度下提供VA 托管服务
  • 如希望继续提供这些服务,需在新制度下获得独立的VA Custody 牌照
  • 可享受加速审批流程
  • SFC Type 13 持牌法团(为相关集合投资计画提供存管服务)
  • 银行、本地注册银行子公司、储值设施
  • 前提:自行保管客户VA 的私钥或类似工具
  • 持牌或注册基金管理人,自行保管基金VA 的私钥或类似工具
  • 注意:SFC 正在考虑对新发行代币的自行托管给予有限豁免(设有上限门槛)
  • 任何以业务方式保管客户VA 私钥或类似工具的实体
  • 包括独立第三方托管商、企业级托管服务提供者等
  • SFC 将采取「实质重于形式」的方法判断

豁免清单

豁免类型 详情 决定论
集团内部托管 仅为集团公司托管VA的实体(无论是否收费) 已确认
稳定币发行人 HKMA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稳定币条例》Cap. 656),仅托管自己发行的稳定币 已确认
法律/会计专业人士 受委托保管私钥备份或受法院指定管理VA资产的法律和会计专业人士 已确认
附带托管 SFC/HKMA受规管实体,VA保管完全附带于其主要业务,且不保管客户私钥 已确认
代币化证券托管 仅托管代币化证券的托管商(证券和期货合约不属于AMLO下VA定义) 已确认
新代币自托管 基金管理人对新发行代币的有限自托管豁免(设有上限门槛) 拟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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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 Custody 牌照的业务范围

托管范围与许可活动

SFC 不限制持牌VA 托管商可托管的VA 类型,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 对拟托管的VA 进行稳健的尽职调查
  • 确保充分管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
  • 建立代币准入委员会
  • 对相关发展进行持续评估与监控(包括技术变更、DLT 网路稳健性、新兴安全威胁)
  • 确保内部控制、技术基础设施和AML/CFT 监控工具能有效管理特定VA 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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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 Custody 牌照的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最低缴足股本HK$1,000万+ 速动资金HK$300万

要求

金额

说明

最低缴足股本

HK$1,000万

对标SFO Type 13 受规管活动标准

最低速动资金

HK$300万

持续维持需求

银行豁免

不适用

银行受HKMA 现有资本要求约束

SFC 裁量权

视情况而定

SFC 保留根据业务规模和复杂性施加额外财务资源要求的权力

申请人、实质股东和执行人员均须通过评估

与AMLO 下VATP 的要求一致,以下人员均须通过适当人选评估:

  • 牌照申请人(公司)
  • 实质股东(Substantial Shareholders)
  • 为公司执行VA 托管职能的个人

SFC 评估适当人选时将考虑:

  • 洗钱、恐怖融资或其他诈欺罪行的过往定罪记录
  • 是否遵守适用的AML/CFT 及其他监管要求
  • 经验、相关资历、良好声誉和财务诚信

核心托管功能人员需获得个人牌照

所有在托管链中执行"核心托管功能"的个人均需获得个人执照:

角落颜色

说明

高阶管理层

负责监督和管理VA 托管服务的高阶主管

私钥接触者

直接接触私钥或有权发起/批准VA 转移的人员

多签参与者

参与多重签名或门限签名方案的人员

系统管理员

有权存取私钥产生、储存或复原系统的人员

不需要个人执照的人员:执行文书角色的人员(如文件归档、资料输入等常规任务)以及内部职能部门人员(如人力资源、财务会计、法律合规)。

适当的治理结构和合格人员

  • 适当的公司治理结构
  • 具备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能有效履行职责
  • 负责人(Responsible Officers)/ 执行长(Executive Officers,HKMA 注册实体)
  • 主管人员(Managers-in-Charge)/ 相关经理(Relevant Managers,HKMA 注册实体)

私钥管理、网路安全、业务连续性

  • 稳健的私钥管理控制
  • 冷热钱包储存安排
  • 保险或补偿安排
  • 网路安全审计(预计年度独立审计)
  • 业务连续性与灾难复原计划
  • 外部评估:申请人须聘请外部评估师对所有相关系统和控制进行评估

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融资要求

  • 遵守AMLO 附表2 的AML/CFT 要求
  • 客户尽职调查(CDD)
  • 持续监控和可疑交易报告
  • 记录保存(至少5 年)
  • 制裁筛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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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VA Custody 牌照?

申请流程

  • 联络SFC(fintech@sfc.hk)或HKMA 启动预申请流程
  • SFC 将引导预申请人了解申请流程
  • 建议尽早启动,尤其是已在提供VA 托管服务的实体
  • 制定业务计划和营运方案
  • 建立公司治理结构
  • 部署技术系统和安全控制
  • 制定AML/CFT 政策和程序
  • 准备财务资源证明
  • 聘请外部评估师对所有相关系统和控制进行评估
  • 确保系统设计和实施的适当性
  • 向SFC 提交牌照申请
  • 缴交申请费(≥ HK$129,730)
  • SFC 审核申请资料
  • 可能要求补充资讯或进行现场检查
  • 评估适当人选资格
  • 取得VA Custodian Service Provider Licence
  • SFC 可能附加牌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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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 Custody 牌照的费用与资本要求

费用与资本要求

费用总览

费用项目 金额 说明 决定论
公司牌照申请费 ≥ HK$129,730 参照SFO Type 3 受规管活动标准 拟议中
公司年费 ≥ HK$129,730 和上面一样 拟议中
个人牌照申请费 待确认 预计参照Type 3 标准(LR: HK$2,420 / RO: HK$2,950) 待确认
个人年费 待确认 预计参照Type 3 标准(LR: HK$2,420 / RO: HK$5,370) 待确认
为什么VA Custody 费用远高于VA Dealing?

SFC 明确表示,VA 托管牌照涉及额外的技术元素(私钥管理、冷热钱包、网路安全等),比典型的SFO 牌照更为复杂,因此采用"用者自付"原则,牌照费用不低于Type 3 标准(HK$129,730),而非VA Dealing 参照的TypeK14 标准(HK$74)。

资本要求对比

要求 VA Cus tody VA Dea ling VATP Type 13 (SFO)
最低缴足股本 HK $1,000 万 HK $500 万 HK $500 万 HK $1,000 万
最低速动资金 HK $300 万 HK $300 万 HK $500 万(变动速动资金) HK $300 万
决定论 已确认 已确认 已确认 已确认

总成本估算

项目 说明 金额
牌照费用(首年) 申请费+ 首年年费 ≥ HK$260,000
资本金锁定 缴足股本(不可自由动用) HK$1,000万+
速动资金维持 持续性要求 HK$300万+
外部评估费用 系统和控制的外部评估(估算) HK$50万–200万
技术基础设施 冷热钱包、HSM/MPC、安全系统等(估算) HK$200万–1,000万
合规团队 MLRO、合规官、安全工程师等(估算) HK$200万–500万/年
保险费用 视SFC最终要求而定 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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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牌后的持续合规要求

持续合规义务

资产保障

  • 客户VA 隔离:客户VA 须与公司自有资产严格隔离
  • 冷热钱包管理:遵守SFC 规定的冷热钱包储存要求(具体比例待确认)
  • 私钥管理:实施稳健的私钥产生、储存、备份和复原控制
  • 多签/门限签名:关键操作须多人授权

AML/CFT 合规

  • 客户尽职调查(CDD)和持续监控
  • 可疑交易报告(STR)
  • 制裁筛检
  • 记录保存(至少5 年)
  • Travel Rule 合规(VA 转帐资讯传递)

风险管理

  • 洗钱/恐怖主义融资风险管理
  • 网路安全风险管理
  • 营运风险管理
  • 与业务规模和复杂性相称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报告与揭露

  • 发布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银行除外)
  • 遵守规定的审计和揭露要求
  • 向SFC 提交和更新广泛的资讯(包括业务中使用的钱包地址、业务范围、服务类型等)

业务连续性

  • 业务连续性计划(BCP)
  • 灾难复原计划(DRP)
  • 定期测试和更新
违规行为 最高处罚 决定论
未持牌运营、声称持牌或积极推销VA托管服务 罚款HK$500万+监禁7年 已确认
为未持牌人士发布VA托管服务广告 罚款HK$50,000+监禁6个月 已确认
不遵守法定AML/CFT要求 罚款HK$100万+监禁2年 已确认
在涉及VA的交易中从事欺诈或欺骗行为 罚款HK$1,000万+监禁10年 已确认
作出欺诈或鲁莽的失实陈述以诱使他人进行VA交易 罚款HK$100万+监禁7年 已确认
不当行为或适当人选问题 暂停/撤销牌照、谴责、罚款(不超过HK$1,000万) 已确认

SFC 监管权力

  • 施加牌照条件、变更现有条件
  • 进入营业场所进行例行检查
  • 调查涉嫌不遵守法定和监管要求的情况
  • 施加纪律处分(包括民事罚款、暂停或撤销牌照)

HKMA 作为银行和SVF 的前线监管机构,有权监督其VA 托管业务,并可进入营业场所进行例行检查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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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实体的执照策略建议

牌照策略

  1. 立即启动预申请流程(联络fintech@sfc.hk)
  2. 评估现有技术基础设施是否符合SFC 要求
  3. 准备HK$1,000万缴足股本+ HK$300万速动资金
  4. 建立AML/CFT 合规框架
  5. 聘请外部评估师进行系统评估
  1. 利用加速审批通道,尽早提交申请
  2. 评估现有VATP 制度下的合规措施是否可重复使用
  3. 确认是否需要额外的资本金
  4. 准备从关联实体模式过渡到独立持牌模式
  1. 评估是否需要在香港设立实体
  2. SFC 愿意向离岸实体发放牌照(重要讯号)
  3. 确保香港实体保留独立转移客户VA 的能力
  4. 海外集团成员不得向香港公众宣传自己为SFC 持牌
  1. 评估是否可利用新代币自托管豁免(设有上限门槛)
  2. 考虑是否将VA 托管外包给持牌托管商
  3. 如需自行托管,准备申请VA Custody 牌照
  4. 关注SFC 后续发布的详细指引
多牌照协同

VA Custody 牌照可与VA Dealing、VATP 等牌照叠加。持有多个牌照的实体可提供一站式服务,形成竞争优势。 SFC 将在附属法规中明确多牌照持有人的具体要求。

先发优势

鉴于不设过渡安排,尽早启动预申请流程至关重要。首批获牌的实体将在市场中占据先发优势,尤其是在机构客户和SFC 认可产品的托管服务方面。

技术投资

SFC 采用技术中立原则,不限定MPC、HSM 等特定方案。但无论采用何种技术,都必须满足SFC 的安全和控制要求。建议提前投资技术基础设施。

合规成本规划

VA Custody 牌照的总成本(资本+ 牌照费+ 技术+ 合规团队)可能达到HK$2,000万-5,000万。建议提前进行财务规划,确保有充足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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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申请牌照的替代方案

替代方案

委托持牌托管商

将VA 托管外包给持牌的VA Custody 服务提供者

✓ 优势
  • 无需自行申请执照
  • 降低合规成本
  • 利用专业托管商的技术和安全基础设施

 自卑

  • 依赖第三方
  • 可能增加营运成本
  • 需要进行尽职调查

➜ 适合对象

基金管理人、OTC 交易商、中小型机构

利用银行托管

透过银行或本地注册银行子公司提供的VA 托管服务

✓ 优势
  • 银行受严格监管,信誉高
  • 可能已有成熟的合规框架
  • 适合机构客户

 自卑

  • 银行VA 托管服务仍在发展中
  • 可能收费较高
  • VA 类型可能受限

➜ 适合对象

机构投资人、SFC 认可基金、大型企业

非托管方案

使用非托管钱包,客户自行保管私钥

✓ 优势
  • 无需执照
  • 客户完全控制资产
  • 降低托管方风险

 自卑

  • 客户承担全部安全风险
  • 不适合机构客户
  • 可能不符合某些监管要求

➜ 适合对象

个人用户、DeFi 参与者

集团内部托管豁免

仅为集团公司托管VA 的实体可享有豁免

✓ 优势
  • 无需申请VA Custody 牌照
  • 降低合规成本
  • 保持集团内部控制

 自卑

  • 限集团内部使用
  • 不能为外部客户提供服务
  • 仍需遵守其他适用法规

➜ 适合对象

大型金融集团、跨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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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解答

目前尚未开始正式接受申请。政府和SFC 计划于2026 年向立法会提交法案。在法案通过并生效后,SFC 将开始接受申请。建议有意申请的实体现在就启动预申请流程(联络fintech@sfc.hk),以便在法规生效时尽快提交正式申请。

是的。 VA Custody 牌照是独立于VATP 牌照的新牌照类型。现有VATP 关联实体需要在新制度下取得独立的VA Custody 牌照。但好消息是,这些实体可以享受加速审批流程,因为SFC 已经对其进行了评估。

不一定。 SFC 将逐案评估。核心判断标准是MPC 提供者是否能够单方面转移客户的VA。如果客户可以自行转移VA 且有能力独立重建完整私钥或在无需MPC 提供者支援的情况下恢复对VA 的访问,则该MPC 提供者不需要执照。

是的。 SFC 表示愿意向离岸实体发放牌照,这与SFC 在SFO 下的传统做法有显著不同。但海外实体仍需满足所有适用的监管要求,包括适当人选评估、财务资源要求等。

SFC 认为VA 托管业务涉及直接保管客户资产的私钥,风险等级更高。 VA Custody 的资本要求(HK$1,000万缴足股本)对标SFO Type 13 受规管活动标准,而VA Dealing 对标Type 1 标准(HK$500万缴足股本)。这反映了SFC 对托管业务更高安全标准的要求。

没有。新牌照制度将在相关法规生效日全面生效,不设deeming arrangement(视为持牌安排)。这意味着现有VA 托管服务提供者必须在法规生效前获得执照,否则将构成刑事罪行(最高罚款HK$500万+ 监禁7 年)。

是的。 SFC 确认允许持牌VA 托管商提供质押服务,但须实施稳健的保障措施,与SFC 2025年4月发布的质押指引一致。这意味着VA 托管商可以为客户提供质押收益服务。

Aiying 艾盈提供全方位的VA Custody 牌照申请服务,包括:预申请策略咨询、合规框架搭建、技术架构评估、AML/CFT 政策制定、申请材料准备、与SFC 的沟通协调、以及持续合规支援。我们的团队拥有丰富的香港虚拟资产监管经验,可以帮助您有效率且合规地完成执照申请。

关于Aiying艾盈

Aiying艾盈(License.aiying.cc)垂直专注于全球传统金融及Web3相关牌照申请与收购咨询服务机构,公司团队主要分布在香港、阿联酋、欧洲展业,与当地监管部门有着深入沟通协作关系,已为行业各大头部、腰部的加密及传统机构成功申请并顺利运营,团队成员也具备香港、欧洲(爱尔兰)、英国、阿联酋等多地从业资格,服务网络遍及全球,确保提供全天候专业支持。总部位于亚洲,团队汇聚运营、市场营销、法律、监管合规及会计等领域专家,秉持客户商业目标导向,提供全面且深入的策略与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