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TCSP 牌照与信托公司注册
申请、收购及核心差异

一站式TCSP 牌照、信托公司注册及收购咨询服务

TCSP牌照与信托公司注册属于不同制度。 TCSP主要规管在香港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的业务;信托公司注册则须符合《受托人条例》下的公司资格、实缴股本及存款或银行担保要求。

Aiying协助金融机构、Web3 团队、家族办公室及跨境架构客户,根据实际服务内容、是否直接担任受托人、预算与落地时间,评估新申请、收购或组合持有路径。

选择您的路径

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

适合场景:
  • 提供公司秘书、注册地址服务
  • 担任或安排他人担任明示信托的受托人
  • 为VATP关联实体提供公司服务及合规架构支援
  • 为虚拟资产企业提供公司秘书、注册地址等TCSP服务

6-8

个月申请时长

最低资本要求

直接担任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

适合场景:
  • 家族信托、传承规划及资产持有安排
  • 直接管理客户信托资产
  • 遗产规划与传承服务
  • 按信托安排管理资产;涉及虚拟资产须另行评估适用监管

约10个工作日

资料及存款/担保确认齐备后

150万港元

指定存款或等额银行担保(二选一)

牌照与注册概述

了解TCSP牌照和信托公司注册的基本概念

香港TCSP牌照(Trust or Company Service Provider License)是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AMLO,​​​​第615章)规定而实行的牌照制度,旨在规范在香港提供信托或公司服务的公司和个人。该牌照自2018年3月1日开始发放。

法律基础

《打击洗钱条例》
第五章

监管机构

公司注册处
(CR)

实施时间

2018年3月1日
正式生效

重要的:TCSP牌照规管以业务形式提供信托或公司服务,包括担任或安排他人担任受托人;信托公司注册则是《受托人条例》第VIII部下的另一公司资格。两者是否同时适用,须按实际服务内容、公司角色及相关豁免判断。

信托公司注册是根据《受托人条例》(第29章)规定的注册制度,允许公司直接担任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注册为信托公司的机构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信托管理、资产保护和财富传承服务。

法律基础

《受托人条例》
第五章

监管机构

公司注册处
(CR)

实施时间

1934年
历史悠久

核心优势:信托公司可以直接管理客户的信托资产,无需透过第三方。这对于家族办公室、高净值客户资产管理、虚拟资产信托等场景至关重要。

TCSP牌照vs 信托公司注册

全面对比两种监管体系的核心差异

经济学
TCSP牌照
信托公司注册
法律依据 《打击洗钱条例》第615章 《受托人条例》第29章
监管重点 AML/CTF合规 信托管理能力和财务稳健性
申请时长 6-8个月 资料及存款/担保确认后约10个工作日(前期公司及银行准备时间另计)
资本最低 无官方规定 不少于300万港元已发行并以现金缴足股本
担保要求 150万港元指定存款,或公司注册处接受的等额银行担保(二选一)
官方费用 申请费HK$3,440起,年费约HK$2,910起(视适当人选测试人数而定) 申请费HK$11,250+证书费HK$840
合计HK$12,090
核心业务 公司设立、公司秘书、注册地址,以及担任或安排他人担任受托人等TCSP服务 直接担任受托人管理信托资产
典型客户 有公司秘书、注册地址、公司服务或信托服务需求的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 家族办公室、高净值客户

TCSP牌照的关键特点

门槛较低,无最低资本要求

申请周期可按艾盈过往项目经验预留约6至8个月,实际视资料准备及监管审查情况而定

可按TCSP业务范围担任或安排他人担任受托人

适合企业服务及合规架构支援;涉及VATP关联实体时仍须符合SFC的全部条件

不等同于《受托人条例》第VIII部下的信托公司资格

信托公司注册的关键特点

可以直接担任受托人

可以直接管理客户信托资产

适合以受托人身份开展信托设立、管理及传承安排

监理历史悠久,信誉高

门槛较高(150万港元担保)

前期公司结构、股本及指定存款/银行担保的准备要求较高

选择TCSP牌照,如果您:
  • 计划在香港以业务形式提供信托或公司服务
  • 需要担任或安排他人担任明示信托的受托人
  • 主要提供公司设立、公司秘书、注册地址、代名安排或信托管理等服务
  • 需要先判断相关业务是否触发TCSP牌照要求或适用法定豁免
选择信托公司注册,如果您:
  • 业务或客户要求公司取得《受托人条例》第VIII部下的信托公司资格
  • 需要以注册信托公司的法定身份开展相关受托及信托管理业务
  • 能符合不少于300万港元已发行及现金实缴股本要求
  • 能安排150万港元指定存款,或公司注册处接受的等额银行担保
  • 如同时以业务形式提供TCSP服务,亦会另行评估TCSP牌照要求
💡 常见路径:按业务需要单独或组合配置

同时持有TCSP牌照和信托公司注册并非所有项目的预设最佳方案。若业务只触发TCSP制度,可先处理TCSP牌照;若需要《受托人条例》第VIII部下的信托公司资格,则应评估信托公司注册,并同时判断是否涉及TCSP牌照。申请顺序应根据业务上线时间、资本安排、银行要求和客户需求决定,不宜一律采用「先TCSP后信托公司」。

TCSP与信托公司:关系解读

深入理解两者之间的关系、差异和联系,避免常见误解

公司服务的”营业执照”

  • 监理机关:公司注册处
  • 法律依据:《打击洗钱条例》第615章
  • 业务范围:公司秘书、注册地址、名义董事等
  • 资本要求:无最低要求

《受托人条例》第VIII部下的信托公司注册资格

  • 监理机关:公司注册处
  • 法律依据:《受托人条例》第29章
  • 业务范围:担任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
  • 财务要求:不少于300万港元已发行并以现金缴足股本;另须安排150万港元指定存款或获接受的等额银行担保

关键要点

可以涵盖。 TCSP牌照的法定范围不只公司服务,也包括在香港以业务形式担任或安排他人担任明示信托或类似法律安排的受托人。

但TCSP牌照与《受托人条例》第VIII部下的信托公司注册不是同一制度。是否还需信托公司注册或符合其他监管要求,须按业务角色、服务内容及相关豁免判断。

不一定。两者是否同时需要,取决于实际提供的服务、公司身份及是否适用法定豁免,不能简单以「公司服务/信托服务」二分。

  • 在香港以业务形式提供公司服务,一般须评估TCSP牌照要求。
  • 以业务形式担任或安排他人担任受托人,同样属于TCSP制度需要评估的信托服务。
  • 如公司希望取得《受托人条例》第VIII部下的信托公司资格,则另须申请信托公司注册,并符合其股本及指定存款/银行担保要求。

因此,同一家公司可能同时涉及TCSP牌照与信托公司注册;正式路径应按具体业务流程逐项判断。

没有适用所有项目的固定顺序。第一步应先确认实际业务模式,以及TCSP牌照、信托公司注册是否分别被触发;如只涉及其中一套制度,无须为了「申请顺序」额外申请另一项。

  • 监管必要性
    确认哪项牌照或资格是业务上线前提
  • 资本准备
    评估不少于300万港元已发行及现金实缴股本,以及150万港元指定存款或认可银行担保
  • 银行与营运
    同步考虑银行帐户、治理人员、合规制度及受托安排
  • 商业时间表
    结合客户合约、上线时间及申请或收购路径安排

两项工作可以并行,也可以分阶段推进,但不应预设一律「先TCSP、后信托公司」。

有一定帮助,但不是决定性因素:

  • 既有公司治理、AML/CFT制度及人员经验可减少准备工作,但申请主体及相关人员仍须按Trust Company注册要求单独证明符合条件,不会因已持有TCSP牌照而自动获批或豁免审查。
  • 如申请《受托人条例》第VIII部Trust Company注册,须按法定要求评估不少于300万港元已发行并以现金缴足股本,以及150万港元指定存款或获接受的银行担保;具体适用情况仍取决于申请主体及注册路径。

不能只按「TCSP、Trust Company或VASP三选一」判断,应先拆解实际业务活动、客户资产控制方式及服务对象:

  • 经营集中式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应评估香港VATP发牌要求,以及平台关联实体持有客户资产的监管条件。
  • 提供独立托管、钱包或私钥管理:须另行评估适用的VA Custody及相关监管制度;TCSP牌照或Trust Company注册本身并不足够。
  • 提供VA OTC或VA Dealing:须按交易、撮合、报价、客户资产交付及支付流程,另行判断适用牌照与AML/CFT义务。
  • 以信托安排持有虚拟资产:须视乎谁担任受托人及具体服务内容,判断TCSP或Trust Company制度是否适用;如同时提供交易或托管,仍须另行评估相关虚拟资产监管要求。
  • 管理虚拟资产投资组合或基金:还须评估SFC资产管理及其他受规管活动要求,不能以TCSP或Trust Company取代。

判断原则:先确认业务实质,再组合所需牌照;不能先选一张牌照名称,再把所有虚拟资产业务套入其中。

根据具体业务场景,快速判断需要哪种资格

业务场景 需要TCSP 牌照 需要信托公司注册 说明
提供公司秘书服务 TCSP 核心业务
提供注册地址服务 TCSP 核心业务
担任名义董事/股东 TCSP 核心业务
担任受托人管理信托 TCSP可按法定业务范围担任受托人;Trust Company另具第VIII部注册身份
管理家族信托 须按受托人角色、信托安排及实际服务范围判断
作为VATP关联实体持有客户资产 有条件 不以此身份判断 须符合SFC对关联实体的全部条件;TCSP牌照并非独立托管授权
以信托安排持有虚拟资产 视乎角色 视乎角色 如涉及交易、托管或资产管理,须另行评估相关监管要求
综合财富管理服务 视乎服务 视乎服务 按公司服务、信托、资产管理及VA活动分别判断,并非必须同时持有两者

TCSP与Trust Company是否需要、先后次序如何,应按拟开展的业务、实际角色及监管触发条件分别判断

以TCSP业务为主

适合:主要提供公司秘书、注册地址、公司服务,或在TCSP法定范围内提供信托服务

以Trust Company业务为主

适合:拟以注册信托公司身份直接担任受托人及管理信托财产

同时触发两套要求

适合:同一主体或集团同时开展公司服务及Trust Company相关业务

申请资格要求

了解TCSP牌照和信托公司注册的具体要求

信托公司注册的财务门槛明显高于TCSP牌照:

  • 不少于300万港元已发行股本,并由董事确认其中不少于300万港元已以现金实缴
  • 150万港元指定存款,或公司注册处接受的等额银行担保(二选一)

公司注册处对申请人的核心评估标准

  • 诚信与正直
  • 无犯罪纪录(特别是洗钱、诈欺、贪污相关)
  • 无破产或清盘记录
  • 无违反监理规定的历史
  • 良好的商业声誉和诚信记录
  • 相关行业工作经验(信托、公司服务、金融等)
  • 对AML/CTF法规的理解与执行能力
  • 管理和监督能力
  • 专业资格(如律师、会计师、信托从业资格)
  • 公司具备足够的财政资源
  • 无重大债务或财务困难
  • 能够持续经营和履行义务
  • 注:TCSP无最低资本要求,信托公司需150万港元保证金

申请流程详解

从准备到获牌的完整路径

以下为公司注册处规定的官方费用(其他成本请咨询以取得客制化报价)

TCSP牌照官方费用

申请费

港币$3,440起

首年牌照费

港币$3,440起

年度续牌费

港币$3,440起

信托公司注册官方费用

申请费

HK $ 11,250

额外财务要求

150万港元

注:以上为官方收费,不包括顾问费、文件准备、合规系统建置等其他成本。如需了解完整成本结构,请联络我们以取得客制化报价。

牌照收购指南

快速进入市场的替代方案(主要适用于TCSP牌照)

说明:牌照收购主要适用于TCSP牌照。信托公司注册因涉及450万港元的财务要求和更严格的管理能力审查,收购难度较大且市场上可供收购的标的较少。以下内容主要针对TCSP牌照收购。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3个月

0.5-1个月

监理风险

确认无违规记录,历史合规问题可能影响收购

财务风险

全面尽调,排除隐藏债务、未决诉讼、税务问题

营运风险

评估客户流失、员工稳定性、系统相容性

银行关系

银行关系转移可能需要重新审查,准备充分文件

成本说明:牌照收购的成本因标的公司的客户基础、业务规模、品牌价值等因素而异,且无统一定价。如需了解具体收购机会和报价,请联络我们以取得客制化方案。

TCSP与虚拟资产监管边界

说明VATP关联实体、银行开户及分阶段落地的合规要求

TCSP牌照与VASP/VATP牌照并不是可以自由组合的两张通用牌照。在SFC持牌VATP的特定客户资产保管架构中,平台须透过其关联实体持有客户资产,而该关联实体须符合SFC规定的身份及营运条件。

适用场景

SFC持牌VATP透过关联实体持有及保管平台客户资产

关联实体条件

在香港成立、持有TCSP牌照、属平台全资附属公司,并完成相关监管通知

监管边界

普通TCSP牌照本身不构成独立经营虚拟资产托管业务的授权

监管依据:SFC《Guidelines for Virtual Asset Trading Platform Operators》,尤其是关联实体定义及客户资产保管要求。

TCSP牌照只规管相关信托或公司服务,不能单独作为收取客户资金、兑换虚拟资产、经营VA OTC/VA Dealing或提供独立虚拟资产托管的授权依据。银行是否接受开户及维持帐户,亦不会只以是否持有TCSP牌照判断。

TCSP牌照边界

不应据此对外宣称可提供VA交易、OTC、支付、汇款或独立托管服务

银行个案审查

银行会审查实际业务、监管许可、控制人、资金来源与流向、客户、交易对手及AML/CFT制度

需要另行评估

涉及法币收付、报价撮合、VA买卖、资产转移或客户资产保管时,须分别评估VATP、VA Dealing/OTC、VA Custody、MSO、支付或其他制度

风险提示:在没有明确监管依据、银行接受及完整资金流控制前,不应设计「客户港币进入TCSP帐户后兑换为USDT」等交易流程。

分阶段推进可以降低项目复杂度,但前提是每一阶段只开展当时已获授权的业务。先取得TCSP牌照,不代表可以提前经营VA OTC、VA Dealing、VATP或独立VA Custody,也不保证能取得或维持虚拟资产相关银行帐户。

  • 按实际模式完成TCSP或其他所需牌照
  • 只提供牌照范围内的信托或公司服务
  • 不接收客户资金进行VA买卖或兑换
  • 不以TCSP名义对外提供独立VA托管
  • 确定VATP、VA Dealing/OTC、VA Custody或其他适用路径
  • 完成所需监管申请、批准或牌照变更
  • 建立资产隔离、钱包、私钥、AML/CFT及交易监控
  • 在银行接受实际业务及资金流后再正式上线

路径原则:如两套制度都可能适用,可以并行准备或分阶段完成;但不能把「先TCSP后VASP」当作先经营虚拟资产业务、后补牌照的替代方案。

常见问题

快速解答您最关心的问题

两者不是同一制度,也不能用「TCSP不能直接担任受托人、Trust Company才可以」简单区分。 TCSP牌照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下的业务牌照,规管在香港以业务形式提供信托或公司服务,包括担任或安排他人担任明示信托的受托人。信托公司注册则是《受托人条例》第VIII部下的公司资格,另有不少于300万港元已发行及现金实缴股本,以及150万港元指定存款或认可银行担保要求。两者可以同时适用,实际路径须按公司角色、服务内容及是否以业务形式提供服务判断。

可以,但前提是同一申请主体分别符合两套制度的适用条件,并持续履行各自的合规义务。是否需要同时持有,应根据公司实际提供的信托或公司服务、是否需要《受托人条例》第VIII部下的信托公司资格,以及客户和交易结构要求判断。

两者互不替代,也不存在适用所有项目的固定申请顺序。企业可以按实际需要并行准备或分阶段申请,但在取得相应牌照或资格前,不应开展已触发该制度的业务。

根据艾盈咨询Aiying License 过往项目服务经验,从主体准备、人员及合规资料整理,到监管审查及补件完成,整体通常建议预留约6至8个月。该时间属于项目规划经验,并非公司注册处承诺的固定审批周期;实际进度取决于申请资料完整性、适当人选审查、补件次数及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

注册信托公司须具备不少于300万港元的已发行股本,并由董事确认其中不少于300万港元已以现金实缴;此外,还须维持150万港元指定存款,或提交公司注册处接受的等额银行担保,两者二选一。 300万港元属于公司股本要求,150万港元属于指定存款或银行担保要求,两者性质不同,不应简单表述为「450万港元保证金」,专业责任保险也不能替代。

可以在特定监管架构中成为其中一项条件,但TCSP牌照本身不等同于虚拟资产托管牌照,也不能单独作为经营VASP、VATP或独立虚拟资产托管业务的授权依据。

在SFC持牌VATP的客户资产保管架构中,平台须透过其关联实体持有客户资产。按照现行VATP Guidelines,该关联实体须在香港成立、持有TCSP牌照、属于平台营运者的全资附属公司,并完成相关监管通知;同时还须遵守SFC对资产隔离、钱包、私钥、内控及风险管理的要求。

因此,普通TCSP持牌公司不能仅凭TCSP牌照对外宣称可独立提供虚拟资产托管。其他VA Custody业务模式仍须另行评估SFC、HKMA或其他适用监管制度。

不能这样判断。 「VA帐户」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监管牌照类别;TCSP牌照只反映持牌人获准在AMLO下经营相关信托或公司服务,既不构成银行开户保证,也不替代虚拟资产交易、托管或其他受规管活动所需的授权。

银行会按个案审查实际业务模式、适用监管许可、股东及控制人、资金来源与流向、客户和交易对手、涉及地区、AML/CFT制度及系统能力。若业务另行触发SFC、HKMA或其他监管要求,仍须取得相应牌照或批准;不能仅凭TCSP牌照推定可以开立或维持相关帐户。

收购通常需要3-4个月,比新申请节省3-4个月。更重要的优势是可以立即获得现有客户基础、已建立的银行关系和营运团队,以实现即时营运。但收购成本因标的公司的客户基础、业务规模等因素而异,需要全面尽职调查。

两者的持续合规要求并不相同。 TCSP持牌人须按牌照制度办理续牌及缴付相关费用,并持续符合AML/CTF、客户尽职审查、纪录保存及重大变更申报要求。注册信托公司则应持续符合《受托人条例》下的资格及财务要求,包括维持150万港元指定存款或有效银行担保,并履行公司注册及其他适用申报义务。信托公司没有统一的固定年度续费标准,具体年度成本应按公司情况及当期官方收费计算。

关于Aiying艾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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